公安部公布8起依法打擊無人機「黑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來,隨著無人機使用和行業應用快速發展,破解無人機信息系統、無人機違法違規飛行甚至超高「黑飛」等問題不斷出現,嚴重擾亂空域安全秩序,甚至對民航安全造成威脅。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2025年12月以來,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嚴厲打擊超高「黑飛」違法犯罪「淨空」專項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隱患,嚴厲懲處「黑飛」行為,堅決守住低空安全底線,著力護航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2月4日公布近年來公安機關偵辦的典型案例。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天空不是法外之地,未經實名登記實施無人機飛行活動,未經批准操控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在管制空域內飛行,以及對無人機機載信息系統實施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行為,或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或破解無人機後台禁飛區、限飛區、空域保持能力限制等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廣大群眾要增強法治觀念,自覺抵制「黑飛」行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實名登記,合規操作,守法飛行,共同守護「天空安全」。


李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2024年3月,李某某付費請朱某某(另案處理)破解無人機的飛行高度限制後,操控無人機飛行至近3000米的高空,拍攝雲層視頻並公開發布,後被公安機關抓獲,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2025年1月起,李某某4次購買無人機,付費請他人破解限高後實施超高「黑飛」,並發布拍攝的視頻。因飛行高度超過8000米,相關視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經查,李某某操控破解後的無人機實施超高「黑飛」20餘次,飛行高度多次超過6000米,部分飛行軌跡進入民航航路航線範圍內,與民航飛機最近距離約800米,嚴重威脅民航安全。2025年12月,李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田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2023年12月,田某某預謀利用破解禁飛區域和飛行高度限制的無人機,在機場「黑飛」拍攝視頻以提高社交平台知名度。2024年3月,田某某攜帶無人機赴機場附近,在明知有民航客機正在起飛或降落的情況下,仍操控無人機在禁飛區域起飛,在民航客機起飛和降落航道上空拍攝視頻,發布在社交平台,並發布「甚麼叫法律?我雙手插兜,不知道甚麼叫對手,一起看打飛機」「要不是飛機飛得快,我早就和他撞上去了」等言論,後被公安機關抓獲。2024年8月,田某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陳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2025年7月,陳某某破解無人機的飛行高度限制,操控飛行至3200餘米的高空,拍攝無人機穿越雲層的視頻,後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陳某某飛行區域處於民用航空兩條主航線之間,民航飛機在該區域最低飛行高度僅為2800餘米。陳某某的行為嚴重影響飛行安全。2026年1月,陳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朱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案。2024年,朱某某付費請吳某某(已於2023年4月,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破解無人機的飛行高度限制,並學習破解方法。同年3月起,朱某某開始為他人提供破解無人機限高、禁飛區域限制服務並從中獲利,後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朱某某為他人提供破解服務50餘台次、非法獲利4萬餘元,被破解的部分無人機涉及超高「黑飛」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2025年12月,朱某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五、李某等5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案。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李某為他人提供破解無人機限高、禁飛區域限制服務並從中獲利,王某某等4人介紹他人至李某處破解無人機並從中獲利,後均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李某為他人提供破解服務221人次、非法獲利9萬餘元。2023年12月,李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王某某等4人共介紹提供破解服務210餘人次、非法獲利4萬餘元。2023年12月,王某某等4人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緩刑,並處罰金。


六、張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案。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期間,張某某為他人提供破解無人機限高、禁飛區域限制服務並從中獲利,後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張某某為他人提供破解服務20餘台次、非法獲利1.5萬餘元。2023年12月,張某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六、張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案。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期間,張某某為他人提供破解無人機限高、禁飛區域限制服務並從中獲利,後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張某某為他人提供破解服務20餘台次、非法獲利1.5萬餘元。2023年12月,張某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七、王某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案。2025年7月以來,王某某私刻公章後,在無人機飛行活動申請材料上加蓋,提供他人用於向無人機生產企業申請解除飛行空域限制,從而實施管制空域「黑飛」行為。經查,王某某私刻公章9枚,涉及飛行活動申請材料200餘件,非法獲利7萬餘元。2025年12月,王某某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八、馮某某過失洩漏國家秘密案。2025年9月,馮某某操控自行改造電池電芯的無人機飛行,並在社交平台直播,期間穿越某軍事禁區上空,後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馮某某直播飛行過程中,拍攝的內容涉及軍用機場內部環境。2025年9月,馮某某因涉嫌過失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有關管理規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所有者應當依法進行實名登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根據需要劃設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簡稱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以及周邊空域,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以及下列區域上方的空域應當劃設為管制空域:
機場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
國界線、實際控制線、邊境線向我方一側一定範圍的區域;


(三)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監管場所等涉密單位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


(四)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域、核設施控制區域、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和倉儲區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儲區域;


(五)發電廠、變電站、加油(氣)站、供水廠、公共交通樞紐、航電樞紐、重大水利設施、港口、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線路等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機場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
國界線、實際控制線、邊境線向我方一側一定範圍的區域;


(三)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監管場所等涉密單位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


(四)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域、核設施控制區域、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和倉儲區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儲區域;


(五)發電廠、變電站、加油(氣)站、供水廠、公共交通樞紐、航電樞紐、重大水利設施、港口、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線路等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射電天文台、衛星測控(導航)站、航空無線電導航台、雷達站等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設施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


重要革命紀念地、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周邊一定範圍的區域;


(八)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 管制空域的具體範圍由各級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按照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的規定確定,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承擔相應職責的單位發布航行情報。 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管制空域範圍以外的空域為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適飛空域。( 張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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