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 《關於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行動方案》

  本報訊 日前,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關於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從服務營商環境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高質量發展、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等方面提出16項重點任務,謀劃推出一批引領型、創造性市場監管改革舉措,大力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建設方面,《行動方案》提出,穩步推進廣東與香港、澳門地區在准入准營退出領域相關規則的有效銜接,加快推進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率先建立以告知承諾制為主的市場准營和更加彈性包容審慎的監管制度,優化粵港澳商事登記“銀政通”服務,支持深圳實施個體工商戶自願登記制度,持續激發灣區市場和市場主體活力。深入開展強化競爭政策實施試點,探索粵港澳大灣區三地競爭政策實施規則銜接,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競爭政策實施框架,推動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落地。

  在發揮知識產權助推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將推動大灣區高質量知識產權創造,推動各類創新主體貫徹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國家標準、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佈局,推進知識產權強企培育。強化大灣區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加強粵港澳知識產權執法協作,嚴厲打擊跨境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大力推進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運營,加快建立“廣深科技創新走廊”知識產權運營機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人才港,加快在大灣區打造知識產權國際化專業服務集聚發展區。

(賓紅霞 粵市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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