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牆脫落傷人傷物頻發 該由誰負責?誰維修?相關部門缺乏必要指導
       本報訊 近期,廣東、湖北、江西、安徽和上海等多地發生房屋外牆脫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記者調查發現,房屋外牆脫落近年來有逐漸增多趨勢,事故發生後,常常出現維修責任不明、各方推諉、籌集資金困難等問題。

  外牆脫落事件為何頻發?

  1128日,廣東江門市一舊房外牆脫落,砸傷人行道上一位老人。11月中旬,江西省吉安市一社區居民反映,該社區的外牆瓷磚經常會掉落,已經有人被砸傷。不久前,湖北武漢市一棟33層的樓房部分外牆突然脫落,落下的石塊砸中路過的網約車,司機不幸當場身亡。

  今年3月,上海市中心城區接連發生兩起高樓外立面脫落事件:黃浦區一社區內一幢居民樓外立面發生部分脫落,恰好經過的居民被砸中後不幸身亡;長寧區一幢大樓的外牆瓷磚突然脫落,磚塊落地碎片飛濺,傷及一名行人。

  建於1999年的北京市海澱區某住宅社區,近年來被外牆屢屢掉磚所困擾。僅最近一年內,脫落的牆磚就接連砸壞了4輛私家車,有的車主4萬元修車費無人負擔,居民每天出入樓門都擔心人身安全。

  安徽合肥、蚌埠等地相繼發生了外牆保溫層脫落砸毀車輛事故,居民新買的車變成了敞篷

  房屋外牆為何脫落?多位業內人士介紹,除房屋外牆老化外,外牆脫落的主要原因還包括缺乏防水性能的外牆保溫層材料在一段時期內的廣泛應用。

  很多業內人士談到,20多年前建設的一些住宅逐漸老舊,外牆掉磚日漸頻繁,部分高樓外立面因此變得殘缺零亂,如樓體上長著難看的疤瘌。

  誰負責?誰維修?

  外牆脫落屢屢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該由誰負責?誰維修?

  法律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品質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築業內人士介紹,外牆抗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外牆裝飾工程的保修期為2年。外牆脫落往往發生在交付7年之後,保修期內發生的情況較少。一家央企建築工程監理負責人告訴記者。

  如果保修期已過,脫落的外牆誰來修?

  依據物權法第70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根據民法典第273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陳傑說,產權人有維護建築、保障其不造成公共風險的責任,但建築物及其外立面的維護是很專業的事,需要細分相關部門的責任歸屬。

  記者調查發現,動用維修基金需要業委會同意,要走規定程式,如果業委會不同意或者業主意見達不成一致,維修就常常陷入扯皮的情形。

  如何切實破局?

  多名一線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說,長期以來,建築物外牆面及其附屬物缺乏有效的安全檢測和維護機制。建築所有者、使用者均不知道該履行哪些例行的檢查和維護義務,相關部門對此也缺乏必要的指導。

  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佳緯認為,建築需要維修的就要儘快啟動相應程式;確有客觀困難的,政府可給予補貼或納入專項工程。

  陳傑認為,街道要切實負起監督和統籌協調的責任,及時動態監測危情,督促物業、業委會履行職責,積極整合政策資源,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

  此外,業內人士建議,政府應鼓勵和培養業主購買保險的意識,通過缺陷責任險、公眾責任保險等保險產品,由開發商、建設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和業主各出一部分,為房屋攢足養老錢鄭鈞天 王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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