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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辦法》修改聚焦優先審查資源如何更加精准配置、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時保障品質,以及如何加強全過程管理等問題,體現了優先審查制度從“加快審查”向“精准服務創新”的進一步發展。
《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強調要完善以強化保護為導向的專利商標審查政策。為更好發揮專利優先審查制度作用,助力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日公佈修改後的《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專家表示,此次《辦法》修改聚焦優先審查資源如何更加精准配置、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時保障品質,以及如何加強全過程管理等問題,體現了優先審查制度從“加快審查”向“精准服務創新”的進一步發展。
聚焦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
“知識產權是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而專利審查是知識產權保護的源頭環節。”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馬一德表示,專利審查是專利權產生的法定入口,審查是否及時,影響企業把握技術迭代和市場競爭窗口;審查品質是否過硬,則關係專利權穩定性和市場交易安全。專利優先審查制度在品質、效率和公平之間實現更高水準統一,為真正的創新提供及時、穩定、可預期的保護。
此次修改是專利優先審查制度根據創新發展需求進行的進一步優化。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特聘副研究員蔣啟蒙介紹稱,2012年建立的專利優先審查制度主要針對部分重要發明專利申請設置優先審查管道,直接作用就是在不降低專利授權標準的前提下,加快符合條件案件的審查進程,使具有創新價值與現實需求的技術成果能夠更早獲得明確的專利審查結論。此次制度完善,進一步體現了我國專利審查體系從傳統程式管理向更加精准、高效、服務創新的知識產權治理模式轉變。
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瞭解到,此次《辦法》修改的一個重要變化是,進一步聚焦服務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的高質量申請。
“對於具有較強市場應用需求的創新成果,及時獲得穩定的專利權具有重要意義。”蔣啟蒙解讀稱,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往往具有技術迭代速度快、產業競爭窗口期短等特點。如果專利審查週期與產品上市、融資安排、技術許可、產業標準制定等需求出現明顯錯位,即使最終獲得專利授權,權利確認的商業價值和戰略價值也可能受到影響。
馬一德則指出,此次修改表明專利優先審查正在由相對側重程式提速,轉向更加注重品質、價值和國家戰略需求。修改後的《辦法》將“具有重要創新價值以及轉化運用前景”作為重要前提,重點支持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以及地方重點產業,體現了知識產權政策從追求數量規模向提升品質效益轉變,從一般性服務向分層分類、精准服務轉變。
在提高效率中強化品質導向
“優先審查改變的是程式效率,而不是實體判斷標準。”蔣啟蒙強調。此次《辦法》修改同時提出完善全過程管理體系、強化品質導向,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時保障專利審查品質,成為制度完善的另一條重要主線。
“審查效率、專利品質與創新保護並非相互對立,而是高水準專利審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馬一德認為,及時審查可以縮短創新成果權利狀態的不確定期,幫助企業儘快開展融資、許可、投資和市場佈局。專利品質與審查品質密切相關,專利品質既源於高質量創新成果,也離不開高質量審查。前者是基礎,後者則通過嚴格依法審查,將技術成果轉化為邊界清晰、權利穩定、能夠有效實施和保護的專利權。
在馬一德看來,不能簡單以結案速度評價優先審查成效:在實體審查方面,應堅持統一的授權標準,不能因“優先”而降低對新穎性、創造性和充分公開等法定條件的要求;在程式運行方面,應嚴格規範優先審查的申請、推薦、審核和退出機制,做好現有技術檢索、專業化審查和品質復核,落實申請人的及時答復、規範修改和誠實信用義務。修改後的《辦法》對疑難複雜案件設置審查期限例外,正是為了給充分檢索、審慎判斷留出必要空間,表明審查提速必須以品質為基礎,不能以機械壓縮時限取代嚴格依法審查。
蔣啟蒙表示,優先審查並不改變專利授權的實質性標準。無論是普通審查程式還是優先審查程式,專利申請均須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法律規定的授權條件,審查部門都應當基於現有技術進行全面審查。因此,優先審查制度應當與普通審查程式保持同等的審查品質要求,不能因為審查週期縮短而降低授權標準。
從個案審批轉向全過程治理
在馬一德看來,優先審查資源具有稀缺性,一件申請獲得優先,實質上意味著公共審查資源的重新配置,必須同時處理好效率、公平和公信力問題。僅靠單一程式管理,容易產生推薦標準不一、材料真實性不足、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新修改的《辦法》建立省級知識產權局推薦、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審核、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協同參與的機制,既發揮地方瞭解產業和創新主體的優勢,又維護國家審查標準統一。同時,通過公開推薦規則、動態分配優先審查數量、加強工作人員監督和設置失信懲戒,形成“推薦—審核—審查—監督—問責”的閉環。這體現了知識產權公共治理從個案審批轉向全過程治理,有利於防止資源濫用和權力尋租,保障優先審查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資訊,此次修改將完善全流程管理體系,規範優先審查受理、審核、審查等各環節工作。蔣啟蒙表示,這正是為了提高優先審查資源配置的精准性,避免不符合制度目的的案件佔用有限審查資源。
馬一德認為,未來應重點從四個方面完善專利審查制度:一是健全需求識別機制,動態調整優先支持領域,避免重點領域目錄固化;二是提升新領域新業態審查能力,圍繞人工智慧、量子科技、生物技術等領域完善審查標準;三是統籌優先審查、快速預審、集中審查和專利審查高速路等不同模式,明確適用邊界,提高資源配置效能;四是完善品質評價和回饋機制,授權品質、權利穩定性、轉化實施效果和社會滿意度均應納入考核。(蔣起東 王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