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11日,治安警察局人員在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巡查電單車停泊位繳費情況時,發現一輛重型電單車未繳費停泊,且尚未繳納2026年度行車稅,隨即作出檢控並鎖車處理。翌日,警員前往執行吊車處理時,發現該車輛已離開現場。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及車輛數據鎖定涉案車主,並於5月12日到其住處作出查問,涉案男車主承認擅自拆除警方的金屬鎖,並將該鎖存放在住所大廈電錶櫃頂部。
涉案男子為50多歲本澳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97條“盜竊”罪、第312條“違令”罪及第319條“破壞受公共權力拘束之物件”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