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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和規範電子單證應用規定》系統覆蓋貨物運輸、倉儲、保險等關鍵場景,將電子提單、運單、倉單等各類電子單證納入統一規制,適用邊界清晰、覆蓋領域全面,為全鏈條規範應用提供了明確依據。
近年來,以電子提單為代表的電子單證迅猛發展,已成為全球航(貨)運貿易數位化創新發展的關鍵。
近日,國家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十部門聯合公佈《促進和規範電子單證應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了促進電子單證應用的措施,電子單證系統的可靠性、安全性要求,監督管理要求和法律責任等。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旨在促進和規範電子單證推廣應用,提升貨物貿易和運輸數位化水準,服務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奠定電子單證推廣應用法律基礎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電子單證相關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提高跨境支付結算效率和單證電子化標準化水準”。2025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的意見》明確,推動電子提單、電子倉單等電子票據應用,推動電子簽名在國際聯運無紙化運輸領域的應用。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出臺《規定》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落實電子簽名法、海商法、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有關電子單證及系統管理規定的有力措施。
中國網路空間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王江介紹,《規定》系統覆蓋貨物運輸、倉儲、保險等關鍵場景,將電子提單、運單、倉單等各類電子單證納入統一規制,適用邊界清晰、覆蓋領域全面,為全鏈條規範應用提供了明確依據。同時確立了“發展和安全並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基本原則,既立足數位化轉型需求鼓勵技術創新與場景拓展,又堅守法治底線與安全紅線,實現效率提升與風險防控協同推進,為電子單證規範化、法治化、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規定》將促進電子單證的推廣應用作為立法目的,聚焦電子單證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構建促進和規範電子單證應用的制度體系,奠定了電子單證推廣應用的法律基礎,對提升我國貨物貿易和物流運輸行業的數位化水準,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北京航空航太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周學峰認為。
多措並舉助力電子單證推廣應用
當前,全球貿易數位化加速演進,電子單證應用成為破解傳統紙質單證效率低、成本高、風險大等痛點的關鍵路徑。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定》明確了多項促進電子單證推廣應用的措施:一是鼓勵電子單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相關國際互認和標準化工作。二是鼓勵貨物貿易、物流、金融等領域機構和企業在開展業務時認可、使用電子單證。三是鼓勵在電子單證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風險防範等方面開展協作。四是加強電子單證領域標準制定工作,鼓勵採用與電子單證有關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加強對電子單證資訊的互認共用,鼓勵開展電子單證標準實施效果評價。五是鼓勵在國家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依法依規向境內外用戶提供跨境業務服務。
“《規定》緊密圍繞立法目的,多措並舉助力電子單證推廣應用。”周學峰說,“《規定》以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為立法依據,內容多為鼓勵性、自願性和促進性條款,有助於提振市場預期,釋放電子單證推廣應用的發展新動能。”
在王江看來,《規定》堅持鼓勵創新、賦能發展的導向,多維度強化應用激勵與支撐。一方面鼓勵貨物貿易、物流、金融等各類主體在業務中認可和使用電子單證,推動全流程數位化應用,提升運行效率與行業發展質效;另一方面鼓勵相關運營方與服務方採用推薦性國家標準,推動技術與應用規範化、標準化發展。同時,在嚴守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支持電子單證系統運營者依法依規開展跨境服務,為提升我國電子單證應用國際化水準、服務高水準對外開放提供有力支撐。

重視電子單證系統可靠性安全性
電子單證系統是指基於網路資訊技術,為創建、接收、存儲和發送電子單證資訊提供技術服務的資訊系統。《規定》高度重視電子單證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可靠性方面,一是鼓勵通過可靠的電子單證系統從事電子單證活動,從運行規則、保障存儲數據完整性、防止未經授權訪問或者使用該系統、軟硬體安全性、運行穩定性、災難恢復能力、審計情況、可靠性證明等方面明確了電子單證系統可靠性評價因素。二是鼓勵使用電子身份驗證服務系統。三是鼓勵電子單證系統運營者向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申請系統可靠性認證。四是要求加強風險管理,完善業務流程,降低電子單證記載貨物資訊與實際貨物資訊不符的風險。
在安全性方面,一是要求履行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義務,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和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建立健全相關技術措施和管理制度,確保電子單證及系統的網路安全、數據安全。二是向境外提供與電子單證有關的數據,要求符合國家關於數據出境的相關規定。
王江認為,在《規定》明確的系統可靠性標準與安全規範指引下,行業將持續完善技術支撐、風險防控與應急保障能力,推動電子單證系統更加穩定、安全、高效,為全流程數位化運行築牢堅實的技術與安全底座。
“《規定》的出臺實施有利於進一步築牢電子單證系統安全可靠底線,讓航運貿易各環節數據流轉更規範、更可信,同時可全面鞏固區塊鏈存證與身份互認成效,持續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大幅提升全鏈條協同效率與風險防控能力。”招商局集團數位化中心副主任李琦說。
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
“《規定》的出臺恰逢其時、意蘊深遠。”王江認為,其兼具現實必要性、理論創新性與實踐指導性,是我國數字經濟立法與對外貿易法治化建設的關鍵舉措,是我國參與全球數字貿易治理、貢獻中國方案的重要制度成果,為深化雙邊多邊貿易合作、服務高水準對外開放築牢了法治化底座,對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構建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與戰略價值。
“《規定》以電子單證為規範對象,與我國多部法律之間都存在密切關係,將進一步凝聚政策合力,助力市場健康良性發展。”周學峰認為,《規定》注重法律銜接適用,有利於強化政策創新協同。
比如,對電子單證和電子簽名的效力,應當結合電子簽名法和《規定》中的相關條款進行判斷。《規定》作為部門規章,其關於電子單證系統運營者的法律義務,是基於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而規定的,並未新創設法律義務。
談及下一步就落實《規定》有哪些考慮?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網信辦將會同相關部門切實推進《規定》落地見效。
具體包括,強化部門協作、央地協同,充分調動行業、地方、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化電子單證推廣應用,推動《規定》落實落地、高效實施。強化制度建設、試點探索,加快推進電子單證系統可靠性認證相關工作,根據急用先行、成熟一批、落地一批的分類分級管理原則,在有條件的地區先行試點、率先落地。強化宣傳推廣、理念闡釋,積極闡明促進電子單證推廣應用、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提升貨物貿易和運輸數位化便利化水準的理念,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