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生态環境部近日發布通知,進一步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全鏈條監管。
通知要求,強化生産配額許可管理,嚴格銷售備案管理,加強使用配額許可或備案管理,完善維修、報廢處理、回收、再生利用、銷毀備案管理,規範副産管控物質管理,并提出建立健全資料保存和數據報送制度,嚴格監督執法等。
按照通知,各級生态環境主管部門應強化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和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聚焦氟化工、銷售、制冷空調和泡沫等重點領域,加強園區和行業企業摸排,對管控物質生産、銷售、使用等活動強化日常監管。充分運用自動監測、多部門信息篩查、大數據分析、現場核查等手段,增強問題線索發現和識别能力,提高監督執法的精準性、有效性。
(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