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黃玉)司警破獲一個偷拍娛樂場貴賓廳賭局並透過電投方式“賭底面”牟利的犯罪團夥,拘捕3名內地男子。司警調查發現涉案團夥去年8月底開始運作,每次至少派出3人來澳,分別負責將手機藏在衣服內拍攝賭局並透過手機社交軟體直播、以微型耳機接收賭客指示進行投注,以及記錄賭局輸贏金額和兌換“泥碼”,近半年來已作案11次,而“賭底面”的比率為2至10倍,涉及“臺面”和“臺底”的賭注分別累計達79萬及約536萬港元。警方相信案中尚有10多名疑犯在逃,正加緊追緝。
案中被捕3名內地男子均無業,分別姓萬,35歲,為涉案團夥骨幹;姓李,31歲;姓彭,29歲,警方已對3人落案控以犯罪集團和不法經營幸運博彩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去年9月接獲消息,指有人在路氹某娛樂場貴賓廳以手機偷拍賭博過程且進行不法經營博彩圖利,經深入調查,發現一個接受電話投注進行“賭臺底”的犯罪團夥,並鎖定骨幹成員萬某的身份。直至本月5日,司警發現萬某再次進入貴賓廳作案,隨即展開行動, 拘捕萬某及在場的同黨李某和彭某,並檢獲一部用作直播賭局的手機及一個微型耳機,扣押34.4萬港元籌碼及60萬港元現金。
司警調查得悉涉案團夥由去年8月下旬開始運作,成員共10多人,每次至少有3名成員來澳作案,透過手機直播賭廳開彩結果,與內地賭客以2至10倍的比率進行 “賭底面”,每次“開局”之前會先建一個微信群組聯絡賭客及收取賭資,每次直播半小時至1小時。來澳的3名成員分工明確,分別負責將手機放在胸前衫袋內直播賭局並以護照作遮掩、以微型耳機接收賭客指示進行投注及使用手機記錄賭局輸贏金額和兌換“泥碼”。至上述3名疑犯落網時,涉案團夥已合共作案11次,“臺面”和“臺底”賭注分別涉款79萬及約536萬港元。
被捕的萬某、李某和彭某拒絕合作。司警根據調查所得,發現萬某負責拉攏及指揮下線成員在賭廳內進行拍攝及記錄賭局輸贏,其涉及至少6次賭局,而李某則將手機放在衫袋直播賭局,彭某負責記賬,賭客均透過手機微信支付投注款項。司警查悉涉案團夥部分人收取500港元報酬犯案,正追緝10多名在逃疑犯下落。
司警指出,根據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規定,未依法獲批准而經營幸運博彩或負責主持該幸運博彩者,包括利用獲批准經營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博彩結果而接受投注的經營者,不論是否屬經常性,可處最高8年徒刑;而以任何形式協助或參與經營上述活動者,可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最高360日罰金,呼籲公眾切勿從事相關犯罪活動,否則將觸犯法律且被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