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海軒)《澳門平台》消息,女商人伍迅波、另一名澳門女商人,還有兩名銀行最高級的管理人員疑因詐騙而被羁押。受影響的銀行疑是澳門華人銀行,雖然調查仍在繼續…據《澳門平台》透露,當局正在調查其他潛在涉案人士,「當中一些人已經在逃」,而多宗相關案件「涉及金額總數超過十億澳門元」。
涉及金額總數超十億
上周被拘留的《濠江日報》股東、女商人伍迅波隻是多宗金融欺詐案的冰山一角,而這些案件直接影響到的銀行是澳門華人銀行。這銀行主要由南粵控股持有。南粵是一家國有巨頭,與廣東省政府關系密切,也涉及澳門的大型公共工程項目:澳門大學校園、青茂口岸新邊檢大樓或澳門新批發市場。
調查圍繞僞造建築工程合約。嫌犯出示僞造的特許合約,向銀行申請工程貸款。銀行對資料進行核實,「工頭」會在現場接待銀行職員,向他們展示地段并解釋項目内容。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合同,也沒有建築工程。
司警和檢察院仍在調查多名人士。但從目前已知的情況來看,檢察院将調查「多宗相關案件;有的涉及5億澳門元,其他分别涉及3億、1億澳門元不等」…總而言之,「涉案總額超過10億澳門元」。
除了這兩名女商人和兩名銀行高管之外,同案還有另一名嫌犯:合規主管,但他的情況不同。一位法律界人士解釋,雖然他也在接受調查并被列爲被告,但事實是「因爲他對貸款作出了否定意見」,所以他在取保候審。
不聽合規部門建議而簽字同意貸款的兩名高管也被還押候審。一位在銀行業有豐富經驗的管理層對此事表示驚訝:「很難理解他們怎麽會不顧合規部門的建議,冒險批出如此大額的貸款。雖然在澳門商界,由于大多數人都是互相認識,商人有時會基于在澳門或某間銀行的紀錄而被認爲是特别可信,但業内有明确指示,不應該發生這種情況。」
自 2015 年以來,廣東南粵集團透過其在本澳的子公司持有澳門華人銀行 56% 股份。根據政府公告,其他主要股東爲黃嘉豪、何漢昌、何漢剛和林嘉偉。
或有其他相關案件
《澳門平台》聯系到的一名法律界人士,他認爲引渡條例可能會被考慮,「如果能夠證明,雖然案件發生在澳門,但在内地準備和策劃。」另一方面,他認爲,「對兩名女商人和兩名高管的拘留表明,檢察院傾向于犯罪集團的論點」。因爲相關犯罪的刑期較長,超過十年監禁,所以「較容易批準羁押以及特殊的調查手段」。
《澳門平台》曾聯系檢察院和司警,要求确認對涉案人士的指控,但在本報截稿時仍未收到回複。本報也聯系了澳門華人銀行,但同樣未能得到回複。
被問到該銀行的審計和監管過程時,金管局透過新聞稿僅表示沒有相關信息可透露:「根據現行法律,澳門金融管理局有責任監管澳門的金融機構,本地金融體系一直保持高度安全和穩定,資本和流動性充足。另一方面,金融機構一直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