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數據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而檢察工作也同步進入信息時代、數字時代,“數據”正在深刻改變着新時代的檢察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大數據賦能類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檢察機關數字控申建設有哪些進展?如何實現大數據賦能?下一步最高檢對數字控申建設有哪些新的安排?《法治日報》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最高檢第十檢察廳(也可稱控告申訴檢察廳)負責人。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要求,‘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推進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該負責人介紹說,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檢察機關控申工作不能再局限于常規思維、常規認識,要主動跟上、适應數字化時代大勢,正确認識加快推進數字檢察建設的重要性,強化大數據戰略思維,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融入“檢察大數據戰略”,以“數字革命”驅動新時代控申工作整體提質增效、創新發展。
爲此,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在《2022年控告申訴檢察工作要點》要求,推動控申工作與大數據深度融合,充分運用控申檢察大數據,精準高效開展數據分析,推動控申工作高質量發展,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各地控申部門緊跟最高檢工作部署,自覺對标對表,強化實戰導向,以大數據賦能類案司法救助爲突破口,有效服務控申檢察辦案,滿足人民群衆更高需求。
“近幾年,整體來看,控申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抓得不錯,大數據運用有了一定發展。”該負責人進一步舉例說,例如全面上線運行網上信訪信息系統2.0,實現四級檢察院所有信訪線上辦理,回複情況全流程監控;又深化網上便民服務,2019年“12309中國檢察網”上線,2020年又開通“檢訪通”信息系統,群衆可通過網站、公衆号、手機App等向檢察機關反映訴求并查詢辦理過程和結果。
與此同時,控申工作的數字化運用仍然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例如,當前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因信息銜接不暢通、救助标準不統一、部門協同不及時導緻救助實效不到位等問題。
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對一年多來各地湧現的優秀大數據賦能類案司法救助模型進行了梳理和篩選,編發了這批5個典型案例,介紹大數據如何實現賦能類案司法救助——
檢察機關打破數據壁壘,積極探索構建司法救助大數據模型,實現有效挖掘司法救助線索,及時開展檢察環節司法救助,同時基于大數據研判,加強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雙向銜接,提升了救助效率,增強了救助實效,充分展現了大數據在推動新時代司法救助工作高質效發展、促進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對于最高檢對數字控申建設的新安排,該負責人介紹說,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在今年初工作要點中明确要求,全力融入和推進“數字檢察”戰略,推進研發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司法辦案監督模型,積極構建控告申訴“數字檢察”工作模式。下一步主要從四個方面提升:
各級檢察機關控申部門都要有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發揮職能優勢,克服就案辦案等司法慣性,樹立大數據意識,在辦案履職中不斷釋放數據效能,從個案中提煉類案線索,從類案中尋找治理規律,進而實現源頭治理,爲促進中國法治模式的現代化轉型貢獻力量。
檢察業務系統和網上信訪信息系統開通以來,已經産生彙聚大量控申案件,形成海量數據,是檢察數據的“富礦”。要主動運用大數據,對這些數據進行深度挖掘、碰撞、利用,才能發現數據之間的内在關聯和發展規律,才能充分運用、有效發揮數據的内在價值。要注意發現控申案件背後的異常現象、共性問題,從個案中尋找類案線索,從類案中尋找治理規律,進而創建監督模型,實現類案化治理、源頭治理。
網上信訪基本可以實現“足不出戶”“零在途時間”,更爲便捷、高效,有利于群衆反映問題,有利于改善信訪秩序,也有利于及時解決問題,及早化解矛盾糾紛。要加強網上信訪工作,高度重視加強網上信訪工作,讓數據多跑路、讓群衆少跑腿,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複”,成爲檢察機關解疑釋惑、化解矛盾糾紛的主渠道。
此外,還要注重大數據能力培養。聚焦數字時代對控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積極借助“外腦”,在控申業務培訓中增加數字檢察、大數據運用方面的培訓内容,提升數字思維、數字技能和數字素養,強化大數據運用實戰練兵,提高控申人員的大數據運用、模型構建、使用和類案分析能力,努力培養一批講政治、精業務、懂“數字”的高素質複合型控申檢察人才。
(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