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電消優惠2月28日結束

 

本報訊(記者 大林)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包括啟動金及立減額)的使用期將於228日結束,特區政府呼籲已領取優惠的居民及時使用,逾期未使用的優惠款項將會退回庫房。

 

電消優惠使用期屆滿後,未用完電消優惠的居民,可於32日起,按照在電消計畫所選擇的相同方式(移動支付自動注入或消費咭拍咭增值)領取及使用8,000元生活補貼,無需再進行領取生活補貼的登記。

 

使用消費咭的居民請注意,生活補貼拍咭增值的最後日期為2023428日。居民在前往拍咭領取前,可於澳門通網頁查詢咭內餘額 。如“咭餘額”顯示超過10元,居民可先到商戶消費至10元或以下,再拍咭領取補貼。而使用移動支付的居民,會於32日獲得自動注資。生活補貼使用期至2023630日。

 

如居民對“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畫”或“生活補貼計畫”有疑問,可流覽相關專題網頁,亦歡迎在辦公時間,按下列途徑查詢: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電話:6299 8235,金融管理局電話:2856 5080 / 2856 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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