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大林)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將於明年5月1日起生效。法律內容明確定義教學輔助服務,包括提供託管服務,又或提供託管服務及補習服務;中心准照的申請須向一站式機構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出,同時訂明輔助中心不同職位人員的學歷要求,例如為小幼及初中學生提供教學輔助服務的學習輔導員須具備高中畢業學歷,為高中學生輔導的人員須具備不低於高等專科學位或副學士文憑課程的學歷,託管人員須具備小學畢業或完成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認可的託管範疇的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