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警局內不法錄音被治安警移送檢察院法辦

本報訊(記者大林)1名本澳男子涉嫌在警局辦理事務期間用手機不法錄音,在警方多番提醒下依然故我並拒絕合作,至被拘捕後又疑因心生不忿而蓄意破壞警局內的財物,最終被治安警移送檢察院法辦。


涉案男子姓劉,年約40多歲,本地居民。案情顯示,涉案的劉某於10月10日中午到治安警北區警司處補辦報案證明,期間有在場警員發現他把手機放在枱面偷偷錄音,於是多次對他作出警告並要求停止錄音,惟劉某一直未予理會;警員隨即向劉某發出口頭拘留令,並要求他配合提供身份資料,但劉某依然拒絕合作,經多番警告無效後,治安警對他控以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以及違令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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