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玉)司警局日前公佈一名有前科的補習社男導師,涉嫌再性侵未成年男學生的案件,嫌犯承認作案。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立法議員李良汪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呼籲社會採取零容忍態度,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
李良汪表示,根據現行《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規定,補習社必須提交導師符合任職條件的身體及精神健康證明、刑事紀錄證明書、學歷等檔作審查,以保證導師的品德與教學資格。然而,有關案件公佈後隨即接獲業界人士反映,指當局雖有要求遞交相關檔,惟需親臨現場辦理且審查需時。曾出現兼職導師在審查未完成時已離職,故工作期間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不得而知,冀當局可儘快優化有關申請及審查程式,讓業界可更好地保護學生身心安全。
李良汪指出,現于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案建議設立電子系統,以便處理相關手續。他認為,現時電子政務逐漸普及,促請當局儘快創設平臺或提供管道,容許以電子化方式提交導師的審查檔,以節省資料遞交及程式審查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