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玩具跨界產品須守雙重安全底線

部分商家將玩具包裝為食品“附贈配件”規避強制認證 專家指出食品玩具跨界產品須守雙重安全底線

 

漫畫/高嶽

  “我能聽到音樂,你的呢?”“也可以,你的是什麼歌?”2026年7月4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某社區廣場的滑梯上,兩個女孩正含著嘴裏的音樂棒棒糖,討論著各自聽到的旋律。

  所謂音樂棒棒糖,有商家宣稱其採用骨傳導技術,含在口中可通過骨骼將聲音傳導至聽覺神經,實現“邊吃邊聽歌”的體驗。《法治日報》記者看到,兩個女孩吃完糖體後,仍把發聲手柄含在嘴裏反復把玩,不舍得丟棄。然而,在這款棒棒糖的外包裝上,記者找不到《玩具安全》(中國玩具領域的強制性安全標準)資訊與3C認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識。

  近年來,針管糖、趣蛋、音樂棒棒糖等食品兼具玩具屬性的跨界產品越來越多。記者採訪北京、天津等地多名家長髮現,許多此類商品存在共性問題:食品資訊標注完整,可“附贈配件”(玩具)卻規避了相關的強制認證。

  受訪專家認為,食品兼具玩具功能的跨界產品,必須守住雙重安全底線,同時滿足食品、玩具兩套獨立完整的強制性標準,二者缺一不可,企業不能以食品品類為由規避玩具安全義務。

玩具合規資訊缺失

  記者近日採購多款此類商品發現,大品牌產品基本兼有食品標準和玩具標準,而多款低價商品僅公示食品相關內容,並沒有玩具安全標識。

  一款針管形狀的流質糖果,單支售價1.8元至3元,透明塑膠針管造型貼合兒童把玩習慣,是小學生群體的熱門零食。孩子們吃完裏邊的糖果後,常把針筒拿來吸水噴射玩耍。但其包裝僅標注《流質糖果》食品標準與食品生產許可標識,整款產品周身和外包裝無《玩具安全》系列標識、無3C認證、無玩具適用年齡與材質說明。針管、管帽等可拆卸小零件,極易被低齡孩童誤吞。

  趣蛋因其“一半是玩具,一半是零食”的設計,深受幼稚園小朋友和小學生喜愛。記者購買的此類產品中,外包裝大多完整公示對應的食品國標、食品生產許可與3C標識、低齡禁用警示,但同時標注《玩具安全》編號的只有少數,大多數沒有此類標注。一些趣蛋裏的小玩具還存在零件脫落、掉漆、有異味等情況。

  對於市面上流行的音樂棒棒糖,記者對比了6款銷量靠前的產品,僅1款標注有食品、玩具雙重標準,公示了《玩具安全》標識,並印有3C認證、配套玩具適用年齡和電子元件風險警示;其餘5款要麼缺失《玩具安全》標識,要麼同時缺失《玩具安全》標識和3C認證。

  北京一名小學生家長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曾花幾十元給孩子買過一枚趣蛋,拆開後塑膠玩具很可愛,孩子邊玩玩具邊吃零食。王女士擔心玩具不衛生,便去翻看外包裝,結果只找到糖果相關資訊,未找到任何有關玩具的安全說明。

  針對食品玩具跨界產品雙重標準的硬性要求,天衡食藥監管與消費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謝巧藝指出,食品兼具玩具功能,在監管上並非簡單的“二選一”,而是要求產品同時落入兩套獨立且完整的強制性標準體系之中。

  2026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劉某訴某食品公司產品品質責任糾紛案”。該案中,一名9歲兒童因誤吞針筒糖的封堵件窒息死亡。法院經審理認定:涉案針筒糖雖屬預包裝食品,但其包裝物具有可玩性,管帽在兒童常見玩耍狀態下存在被誤吞的可能性,因此該產品應當同時符合兒童玩具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生產者未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推薦性要求標示食用方法,因產品設計缺陷被判承擔60%的賠償責任。

  在中國農業大學副教授朱毅看來,只要食品玩具跨界產品具備玩具屬性,兒童會將其當作玩具玩耍,就必須同時滿足食品、玩具兩套強制性安全要求。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生產、銷售用於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遊戲遊藝設備、遊樂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產品的生產者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注意事項,未標明注意事項的不得銷售。”朱毅說。

“附贈配件”打“擦邊球”

  在受訪專家看來,食品玩具跨界產品屬於食品、玩具兩大監管體系交叉的特殊品類,合規門檻遠高於單一零食或單一玩具。但不少企業瞄準品類監管邊界打“擦邊球”,僅標注食品生產資質,刻意弱化玩具屬性,以此規避玩具檢測和3C強制認證,從而埋下安全隱患。

  謝巧藝介紹,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廠房、設備、人員、檢驗實驗室均須符合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根據《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列入CCC目錄的玩具須經認證方可銷售。對於食品玩具跨界產品而言,這兩項資質缺一不可,且不能相互替代。

  “在生產流通全流程,雙重體系約束同樣貫穿始終。食品端要完成原料查驗、生產管控、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全鏈條監管;玩具端需經過設計試驗、型式檢測、市場抽查,缺少3C認證或玩具標準不合格的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可直接責令下架召回、處以罰款。同時,商超、電商平臺負有雙重資質審查義務,必須核驗食品許可與玩具3C認證,無法提供完整資質的產品應當立即下架。”謝巧藝說。

  在朱毅看來,食品玩具跨界屬於行銷創新,但安全是不可突破的底線。當前行業普遍利用品類邊界規避合規義務,常見“擦邊”操作包括:企業僅辦理食品生產許可,刻意將玩具包裝為食品“附贈配件”,以此規避3C認證、玩具安全檢測、特定元素遷移安全評估。即便產品標注食品相關全部標準,只要附贈獨立可玩耍的塑膠、電子玩具,未取得3C認證、未公示《玩具安全》標準,都屬於合規缺陷。

  “民法典、產品品質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共同構築了完善的維權體系——消費者若購買到存在問題的食品玩具跨界產品,可依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同救濟途徑。根據案情及嚴重程度的不同,消費者可向12315投訴,可以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產品缺陷的侵權責任,也可以向銷售者主張違約責任,主張懲罰性賠償等。”謝巧藝說。

必須通過雙重認證

  受訪專家指出,規避食品玩具跨界產品的安全隱患,應從產品設計、資質准入、標籤標識、流通管控、監管協同五個維度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

  謝巧藝建議,在設計源頭貫徹“安全優先”原則,規範設計應消除小零件風險,禁止模仿可能引發危險操作的功能性器具。材料安全須同時滿足食品接觸材料標準與玩具特定元素遷移標準,即便該部件不直接接觸食品,但因處於同一包裝內且可能被兒童口含,其化學安全性必須經得起雙重檢驗。

  “資質准入必須通過雙重認證。不得以‘贈品’‘附件’等名義規避《玩具安全》標準。同時要做好標籤警示,每個最小銷售單元均須同時包含食品標籤資訊和玩具安全警示。”謝巧藝說。

  謝巧藝還提出,市場監管部門應針對食品玩具跨界產品開展專項排查,重點查處無證生產、偽造廠名廠址、標籤標識缺失等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處以罰款、吊銷許可,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食品玩具跨界是消費創新,但未成年人安全底線不可鬆動。企業只有守住食品、玩具雙重安全底線,完善標籤警示與售後保障,摒棄靠獵奇造型、模糊合規賺取短期流量的思路,才能實現長期穩定經營。”朱毅說。

  受訪專家指出,只有多方協同發力,才能真正消除食品玩具跨界產品潛藏的窒息、化學污染等多重安全隱患。(韓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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