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桂英)早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市民報案,稱其乘坐的士到路氹連貫公路,下車後發現遺留一個內有兩部手提電話的手提袋於的士車廂內,經找尋不果,懷疑被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損失約19,0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的士車廂監察系統及事主提供的數據,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5月24日在關閘口岸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拾獲有關手提袋,並將兩部手提電話帶回內地變賣,獲利5,000元人民幣。

涉案男子為60多歲內地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已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