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深化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成果,切實提升行政檢查質效,司法部近日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掃碼入企”工作 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通知》,在全國全面推行“掃碼入企”。
為何要推行“掃碼入企”?這將給廣大企業帶來哪些獲得感?新華社記者專訪了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胡衛列。
以數位化科技賦能行政執法規範化
問:為何要在全國全面推行“掃碼入企”?
答:全國全面推行“掃碼入企”智慧執法模式,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以數位化科技賦能行政執法規範化、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具體實踐。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工作。黨的二十屆三中、四中全會對規範涉企行政檢查作出部署。2024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快推行“掃碼入企”,強化數字技術賦能。
各地各部門認真抓好意見貫徹落實,壓實執法監管責任,全面清理檢查主體,梳理涉企檢查事項,優化檢查方式手段。特別是去年3月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我們聚焦亂檢查等突出問題,全面規範涉企行政檢查行為,取得明顯成效。行政檢查的亂象得到有效遏制,檢查數量降下來了,精准度提高了,企業也得到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與此同時,在糾治亂檢查過程中,我們也發現檢查事項過多、融合度不高、程式繁瑣等深層次問題,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對此,不少地方在實踐中探索開展了“綜合查一次”“掃碼入企”等有效做法。司法部統籌各地立足基層執法實際,將“掃碼入企”作為糾治涉企檢查突出問題的重要抓手。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6個省份在全省範圍內推行“掃碼入企”。
司法部在系統總結各地實踐和做法的基礎上,近日正式印發通知,部署在全國範圍全面推行“掃碼入企”制度,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為企業減負,為發展護航
問:全面推行“掃碼入企”將給廣大企業帶來哪些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答: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2025年2月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要強化執法監督,集中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
在全國全面推行“掃碼入企”,不是簡單的技術應用,而是執法理念、監管模式、制度機制的系統性改變,核心是為企業減負、為發展護航,實際效果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實現“無事不擾、科學精准”,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使企業從頻繁迎檢中解放出來。依託數位化平臺統籌年度檢查計畫,科學合併同類事項,推行“綜合查一次”,精准實施差異化監管,從源頭上杜絕多頭檢查、重複檢查,讓企業心無旁騖謀發展。
第二,實現“全程留痕、陽光執法”,以制度剛性保障企業平等合法權益。通過“政府賦碼、執法亮碼、企業掃碼、全程留痕、事後評價”閉環機制,把檢查主體、事項、依據、頻次、標準全部曬在陽光下,有效破除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檢查,穩定企業經營預期、提振發展信心。
第三,實現“訴求直達、全程監督”,打通服務企業“最後一公里”。企業對執法過程、結果有疑問或意見,可通過平臺一鍵回饋、即時評價,行政執法監督部門同步接收、全程跟蹤、督促辦結,真正把執法監督延伸到企業門口、把監督權力運行制度“防護牆”築在企業身邊。
利用資訊化、數位化手段規範涉企行政檢查
問:“掃碼入企”將給行政執法工作帶來哪些變化?
答:“掃碼入企”是利用資訊化、數位化手段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具體措施,我們組織相關部門專題研究,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掃碼入企”工作 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通知》,在嚴格程式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流程,方便操作,既減輕了基層執法人員執法負擔、提高了檢查質效,也強化了執法人員的程式意識和法治觀念。
具體來說,“掃碼入企”對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一是統一賦碼。要求省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要加強統籌,會同有關執法部門加快整合賦碼管道,形成統一的“執法碼”。二是明晰檢查內容。強調“執法碼”是關聯行政檢查行為、顯示檢查任務的唯一數字標識,要涵蓋檢查主體、人員、數量、事項、時間地點、結果等內容,讓企業一掃碼,就知道誰來查、查什麼。三是規範掃碼程式。嚴格掃碼流程,入企檢查前,執法人員要報批報備檢查任務,由系統自動生成“執法碼”;聯合檢查的,一次只賦一個碼。除緊急情況需當場實施外,未取得“執法碼”不得實施檢查。入企檢查時,執法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碼”,企業可以掃碼核驗相關資訊,對有異議的還可以一鍵回饋。入企檢查後,自動形成檢查記錄與執法文書,可以在政府行政執法監督資訊系統對檢查進行監督。
強化監督職能,健全長效機制
問: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將採取哪些舉措,確保“掃碼入企”政策落地見效?
答:確保“掃碼入企”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切實發揮實實在在的效果,惠及廣大經營主體,是當前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一方面,要強化執法監督職能,健全長效機制。各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將以貫徹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為抓手,充分發揮統籌協調、規範管理、指導監督、激勵保障作用,定期調度各地各部門“掃碼入企”工作推進情況,對“掃碼入企”產生的數據開展分析。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對違規入企、拒不執行掃碼要求的執法部門、人員嚴肅問責,確保制度剛性運行。
另一方面,要加大“掃碼入企”的宣傳解讀力度,按照通知要求,細化工作舉措,充分聽取基層執法人員和企業的意見建議。加強宣傳解讀,深入企業和一線執法部門開展精准宣傳,詳細解讀“掃碼入企”的操作流程及企業權利義務,讓企業和基層執法人員真正明白“為什麼掃碼、怎麼掃碼、如何監督”。
以更實舉措全面推進涉企行政檢查規範化建設
問:下一步,司法部還將出臺哪些舉措,持續推進涉企行政檢查規範化、精准化?
答:全面推行“掃碼入企”,是司法部黨組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小切口”推動涉企行政執法提質增效、常態化規範行政檢查行為的具體舉措。這項舉措對行政執法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概括起來有三方面:一是推動執法行為更規範,依託數位化監管實現執法全過程可回溯可監督,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頑疾;二是推動執法理念再強化,嚴格恪守法治底線,踐行法治為民的宗旨,切實尊重和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三是推動執法方式現代化,以數字技術深度賦能執法監管,打破數據壁壘、提升監管效能。
下一步,司法部將把解決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標本兼治、久久為功,以更實舉措全面推進涉企行政檢查規範化建設。一方面,繼續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深挖涉企檢查突出問題,進一步精簡涉企檢查事項、統一執法標準、創新監管模式,全面提升行政檢查質效,切實為企業減負,為基層減負;另一方面,建立常態、長效機制,深化“綜合查一次”等制度落地,統籌整合跨部門執法資源,推進檢查資訊互通、結果互認、數據共用,提升全國行政執法監督資訊一體化水準,同時要求真務實,防止資訊化建設中的不切實際,以數位化手段破解走過場檢查、無效檢查等深層次問題,推動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齊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