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貴州吳氏嘉美整形美容有限公司私戶收款隱匿收入偷稅案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六盤水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查處了貴州吳氏嘉美整形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氏嘉美公司”)偷稅案件。經查,2022年至2024年,吳氏嘉美公司利用私人帳戶收款、賬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違規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款共計94.01萬元,並用隱匿的部分銷售收入向股東進行分紅,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6.00萬元。2026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六盤水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37.5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成本未變,為何收入驟降?
前期,六盤水市稅務局稽查局接到舉報,反映吳氏嘉美公司涉嫌通過私人帳戶收款隱匿收入偷稅。稅務部門依法開展核查。
稅務人員依託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2022年至2024年,吳氏嘉美公司的經營成本基本持平,但2023年申報收入與2022年相比有370萬元的差異。醫美行業不像傳統製造業會有大量庫存,成本與收入通常同步變化。既然年度成本持平,收入為何突然“縮水”?
帶著疑問,稅務人員前往吳氏嘉美公司開展實地核查。該公司占地近1500平方米,美容操作室30餘間,店內裝修考究,往來顧客絡繹不絕,是當地醫美行業規模較大的公司。稅務人員瞭解到,開業以來,公司經營狀況穩定,顧客往往需要提前預約,生意持續火爆。
經營紅火,申報收入卻驟然下降,這一反差進一步印證了舉報疑點。針對上述異常,國家稅務總局六盤水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吳氏嘉美公司立案檢查。
私人帳戶藏收入,賬簿造假逃稅款
立案後,檢查人員依法調取吳氏嘉美公司消費結算數據、收銀臺台賬及客戶管理系統後臺資訊,逐一開展梳理比對。核對發現,該公司客戶管理系統內2022年以來記載的消費結算數據,較其財務賬簿記錄的銷售收入,多出近390萬元,二者存在明顯數據差異。
面對檢查人員詢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紹虎作出解釋,稱差異是公司更換業務系統、數據遷移過程中出現異常所致,同時表示公司賬目核算規範、納稅申報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問題。
現場核查中,檢查人員留意到收銀臺主要通過POS機和二維碼收款,隨即依法調取POS機綁定的收款帳戶資訊及第三方支付機構簽約記錄。逐筆核對簽約帳戶流水後發現,吳氏嘉美公司將 POS機收到的385.53萬元交易款,全部劃轉至一位名叫陳某的個人銀行帳戶。
陳某和吳氏嘉美公司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要將交易款轉給陳某?面對詢問,李紹虎表示,陳某是公司總部的員工,目前已離職。
檢查人員隨即依法調取了陳某和李紹虎的個人銀行帳戶流水,進一步查明:陳某的個人銀行帳戶在收到款項後,資金均迅速轉入李紹虎的私人帳戶。隨後,李紹虎將其中的230萬元分多次轉至自己的另一帳戶及股東付某某的私人帳戶。
這230萬元究竟是什麼性質?檢查人員核查了該公司股權結構——由李紹虎與付某某共同持股。結果顯示,上述230萬元中轉入李紹虎本人另一帳戶及付某某帳戶的金額,與二人的持股比例完全吻合。這意味著,這筆資金並非普通往來款,而是按股權比例進行的分紅。
至此,整個資金鏈路清晰呈現:公司經營收入通過POS機進入陳某私人帳戶,再轉入李紹虎帳戶,最後按持股比例流向兩名股東。經核實,上述通過私人帳戶流轉的385.53萬元收入,公司未依法申報納稅;同時,將其中230萬元轉入股東私人帳戶進行分紅,公司也未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鐵證下認罰,偷稅終受嚴懲
在完整的資金流轉、系統數據比對記錄等確鑿證據面前,李紹虎最終如實承認了公司通過私人帳戶收取經營款項、隱匿銷售收入少繳稅款、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違法事實。經查實,2022年至2024年,吳氏嘉美公司通過私人帳戶收款,隱匿銷售收入385.53萬元,違規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造成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共計94.01萬元。同時,隱匿收入中的230.00萬元被用於股東分紅,企業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6.00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其違法行為,2026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六盤水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吳氏嘉美公司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37.5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