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桂英)治安警察局早前處理一宗以夫妻團聚為由的來澳定居申請,發現當中一名本澳男子(劉某)過往曾以相同形式申請一名原內地女子(陳某)及兩名繼子女來澳門定居。劉某與陳某於2007年在內地登記結婚,2011年陳某成功取得澳門居民身份,二人於2019年辦理離婚。調查發現,劉某與陳某在婚姻期間往來甚少,懷疑雙方存在不實婚姻關係。
4月7日,警員在氹仔某酒店及關閘口岸先後截獲劉某及陳某,並將兩人帶返警局協助調查。經查問,劉某承認與陳某締結虛假婚姻,目的是幫助陳某及兩名子女取得澳門居留權,陳某則為劉某提供性服務作為報酬;而陳某則否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