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盜竊就逮

本報訊 (記者 海軒)2月21日,治安警察局接獲氹仔某酒店店鋪職員報案,稱其將手提電話放置於店鋪門外一張桌子上,其後發現手提電話不翼而飛。報案人隨即翻查店鋪監察系統,發現一名不知名男子盜去該手提電話,遂報警求助,事主報稱損失約10,0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店鋪監察系統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事發酒店附近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因一時貪念犯案,警員其後在其隨身物品內起回相關手提電話。

涉案男子為40多歲內地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97條“盜竊”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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