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大林)12月9日,一名越南籍女外雇前來治安警察局辦理外地雇員續期手續,過程中,警員發現其對所從事之家務工作及工作地點均不熟悉,懷疑當中涉及虛假聘用情況。
警員於同日傳召涉案男雇主到本局協助調查,經查問,涉案男雇主稱因欠下其朋友大量金錢無法償還,故答應其朋友要求,與涉案女外雇締結虛假雇傭關係以抵銷債務,並每月偽造虛假的發薪記錄,目的是方便涉案女外雇進出本澳。
涉案男雇主及女外雇分別為50多歲本澳居民及30多歲越南籍人士,二人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