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不合理持有武器及其他工具、恐嚇及盜竊被法辦

 

本報訊 (記者 大林)11月12日,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店鋪負責人報案,指其一名男員工不斷透過手機通訊軟體發送恐嚇訊息。店鋪負責人因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故報警求助。

 

警員同日在關閘口岸截獲涉案男子,經調查,涉案男子稱因近日聽聞有關店鋪負責人欲與其中止雇傭合約,故其發出多條恐嚇訊息及在店鋪廚房內取走一把金屬刀,目的是讓店鋪負責人發現刀具缺少時感到害怕,藉此要求儘快結算其餘工資。警員隨後在其隨身物品搜出一把金屬刀,經相關部門鑒定確認屬禁用武器。

 

涉案男子為20多歲內地外雇,其涉嫌觸犯第12/2024號法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第92條“不合理持有武器及其他工具”罪、《刑法典》第147條“恐嚇”罪及第197條“盜竊”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