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毀損被法辦

本報訊(記者 海軒)早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女子報案,報稱将一輛重型電單車停泊在騎士馬路附近,其後取車時發現其電單車被推倒地上引緻車身和腳踏等出現花損,故報警求助,報稱損失約3,0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男子,并于11月4日傳召其到本局跟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案發當日曾飲用酒精飲料,随後返回家中時,因不勝酒力不慎推倒有關電單車。

  涉案男子爲30多歲本澳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6條“毀損”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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