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海軒)早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男子報案,稱其將一輛電動電單車停泊在關閘某停車場充電位內,其後取車時發現有關充電線被人扔在地上,導致有關充電線插頭出現花損,故報警求助,報稱損失1,380澳門元。
警員透過停車場的監察系統及停車記錄,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10月29日傳召其到本局跟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犯案。
涉案男子為20多歲本澳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6條“毀損”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