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大林)早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男子報案,其稱遺留一部手提電話於的士車廂內,經找尋不果,懷疑被人拾獲據為己有,報稱損失約10,3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車廂監察系統及報案者提供的資料,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10月9日在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因一時貪念拾獲有關手提電話,並帶回內地變賣。
涉案男子為40多歲內地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
10月4日,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女子報案,其稱於市場街附近遺失一個銀包,經找尋不果,故報警求助,稱損失約6,7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女子,並於10月9日在新馬路一帶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女子承認拾獲有關銀包並帶回住所,警員其後於涉案女子住所起回有關銀包。
涉案女子為60多歲本澳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