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陰陽價” 國家醫保局加強定點藥店藥品價格管理

本報訊 針對部分定點藥店對醫保和非醫保患者採用“陰陽價格”的行為,國家醫保局要求定點藥店不得對醫保參保人員實行不公平、歧視性價格,不得以高於非參保人員的價格銷售藥品。

 

這是記者11日從國家醫保局獲悉的。《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品“陰陽價格”監測處置的通知》明確,定點藥店通過向參保患者高價售藥牟利行為涉嫌價格欺詐,同時違背了定點藥店醫保服務協議中“不得對醫保參保人員實行不公平、歧視性價格”的管理要求,應予嚴肅核查處置。

 

通知要求,要加強定點藥店藥品價格管理,將定點藥店“陰陽價格”行為納入重點監控事項。以各地定點藥店藥品結算金額排名靠前或價格差異大的藥品為重點篩查品種,各地醫保部門要通過篩查醫保結算數據,系統梳理近期群眾信訪、輿情反映相關問題等,形成本地區定點藥店藥品“陰陽價格”問題線索。

 

對於定點藥店違反醫保服務協議執行“陰陽價格”的,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和整改情況,採取約談主要負責人、暫停醫保結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醫保基金、暫停或解除醫保服務協議、移交相關部門處理等措施進行嚴肅處理。

 

定點藥店實行“陰陽價格”屬於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根據通知,各地可按照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向醫保部門提供有關問題線索,參與定點藥店“陰陽價格”問題治理。(彭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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