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大林)治安警察局早前接獲身份證明局轉介一宗懷疑假結婚個案,指一名本澳女子(湯某)懷疑收受一名原內地男子(黃某)的不法利益進行假結婚,故要求本局協助調查。

8月12日,本局傳召湯某及黃某協助調查。經偵訊,湯某承認雙方從未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並稱於2016年透過一名本澳女子(鄺某)促成是次虛假婚姻,目的是協助黃某取得澳門居民身份。事件中,湯某承認收取黃某合共65,000元人民幣現金報酬;黃某則否認有關指控。同日,本局傳召鄺某協助調查,其同樣否認有關指控。
綜合調查所得,湯某、黃某及鄺某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另外,由於湯某及黃某曾於身份證明局作不實聲明,均涉嫌觸犯《刑法典》第323條“作虛假之當事人陳述或聲明”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