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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起,財政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部門聯合整治政府採購中採購人偏袒本地企業、代理機構違規收費、供應商材料造假及惡意串通等問題,重點檢查代理機構並建立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
2025年6月起,財政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部門聯合整治政府採購中採購人偏袒本地企業、代理機構違規收費、供應商材料造假及惡意串通等問題,重點檢查代理機構並建立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
三部門的專項整治旨在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業壟斷,確保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不受阻礙。通過規範市場准入和公平競爭制度,構建更加透明的政府採購環境,保障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減少市場亂象,增強市場主體信心。
持續三年開展專項整治
早在一年前,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政府採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從國家層面提出未來三年政府採購重點改革任務的路線圖,明確了“整、建、促”三方面九項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提出要加強常態化行政執法檢查,針對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反映突出的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採購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
為貫徹落實《行動方案》要求,財政部會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於2024年首次聯合開展政府採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從一年來的執行情況看,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四類”違法違規行為高發態勢得到初步遏制,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得到改善。
2025年是三年專項整治工作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為此,三部門近日發佈《關於開展2025年政府採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底,對政府採購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根據《通知》要求,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核心重點仍然是“四類”違法違規行為。整治的重點內容為:採購人傾斜照顧本地企業,指向特定供應商或特定產品,以供應商註冊地、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經營年限、經營規模、財務指標等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歧視待遇;代理機構違規收費、逾期退還保證金;供應商提供虛假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合同業績、中小企業聲明函等材料謀取中標;供應商投標檔相互混裝、異常一致,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帳戶轉出,委託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投標檔、辦理投標事宜等惡意串通行為。
分步驟分階段實施檢查
那麼,今年的專項整治工作又該如何開展呢?
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將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和《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要求,中央以及省市縣四級財政部門分別對開展本級政府採購業務的代理機構實施檢查,嚴格履行行政檢查審批程式,實行代理機構分級分類檢查制度。
根據《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結合中國政府採購網的統計數據資訊,歸集在本轄區進行工商登記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代理機構全國執業數據資訊,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合理確定“一年一查”“三年一查”“新登記”三類代理機構名單。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合理確定“重點檢查”“五年一查”兩類代理機構名單。
對符合“一年一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全部納入本次檢查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組織相關財政部門統籌實施;對符合“三年一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抽取三分之一的此類代理機構納入本次檢查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組織相關財政部門統籌實施;對符合“新登記”條件的代理機構,即2023年以來在中國政府採購網省級分網進行名錄登記的代理機構,且2024年其代理的政府採購專案已產生中標成交結果的,應納入本次檢查範圍,由採購專案所屬預算級次的財政部門實施檢查;對符合“重點檢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全部納入本次檢查範圍,由將其列為“重點檢查”對象的財政部門實施檢查;對符合“五年一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抽取五分之一的此類代理機構納入本次檢查範圍,由採購專案所屬預算級次的財政部門實施檢查。
財政部選取北京、內蒙古、廣東、廣西等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2家代理機構進行檢查,相關省級財政部門不再對其進行重複檢查。省級財政部門按照上述五類篩選標準,匯總形成本轄區代理機構檢查名單,對於同時符合兩類以上篩選標準的代理機構不作重複統計。此階段工作應於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接下來,代理機構根據三部門《通知》要求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並報送財政部門。此階段工作應於7月15日前完成。
財政部門嚴格履行法定程式,依職權對採購人、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的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處罰,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發佈處理處罰資訊。此階段工作應於11月30日前完成。
加強多部門協同配合
記者注意到,今年的專項整治工作強調各部門的協同配合。財政部負責制定工作指引,規範工作流程、細化檢查內容、統一處理處罰標準,並對中央本級政府採購活動實施重點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線索無法查證的,移交市場監管總局協助核實,情況屬實的,財政部依法作出處罰;對供應商串通投標,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免予刑事處罰,但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財政部依法作出處罰。
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堅持政府過緊日子,推進財政科學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嚴禁鋪張浪費,騰出更多資金用於發展所需、民生所盼。不難看出,今年採購政策著力的重點就是強化政府採購預算資金的績效管理。
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方案》後,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貫徹落實改革方案,圍繞修改政府採購法、完善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政府採購政策體系,全面推進各項改革任務,取得積極成果。但是隨著實踐發展,政府採購領域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妨礙公平競爭的現象仍有發生,政府採購市場秩序需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法律制度需進一步完善,採購基礎管理有待加強;符合國際規則的支持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還不完備,政府採購政策功能需要進一步拓展。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和採購效率,方便各類經營主體參與政府採購活動,財政部近年來非常重視政府採購規範化的制度建設。2023年12月財政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和採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鼓勵各部門、各地區利用數據電文形式和電子資訊網絡開展政府採購活動,除涉密政府採購專案外,具備電子化實施條件的部門和地區,應當推進政府採購專案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實現線上公開採購意向、發佈採購公告、提供採購檔、提交投標(回應)檔、提交投標(履約)保證金(包括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保險等)、簽訂採購合同、提交發票、支付資金,並逐步完善履約驗收、信用評價、用戶回饋等功能。(萬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