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曉陽) 6月30日,治安警察局接報指花王堂區發生一宗騷擾案件,警員到場接觸女事主及一名涉案男子。經瞭解,女事主稱行經上址附近時,涉案男子突然走近,以手提電話向其展示色情影片,並表示涉案男子於4月曾對其作出相同騷擾行為。女事主因感到不安,故報警求助。
調查期間,警員發現涉案男子於3月及6月期間分別三次以相同的方式,向另外兩名女子作出騷擾;經查問,涉案男子否認有關指控。
涉案男子為40多歲尼泊爾籍外雇,綜合調查所得,其涉嫌觸犯第10/78/M號法律《關於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第1條“禁止”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