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整合”躍至“化學聚合” 吉林法院融入綜治中心繪就基層解紛新圖景


 

 

 

(網路照片,圖文無關)

 

推開一扇門,化解萬千愁。

 

記者近日從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5年前,吉林高院黨組便捕捉到基層人民法院入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協調聯動化解矛盾糾紛的裨益和優勢。2020年8月,遼源市4家基層人民法院全部入駐當地縣級綜治中心,開啟“吉林法院入駐綜治中心”的融合解紛之旅。

 

一子落定,全局皆活。

 

2024年4月,吉林高院制定出臺《關於全省基層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實體入駐當地綜治中心指導意見》,為全省基層人民法院實質化入駐綜治中心提供了制度保障。

 

截至2024年底,全省基層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全部實質入駐當地縣級綜治中心,13個基層法院訴服中心整體入駐,提前完成最高人民法院今年6月底前100%入駐任務。全省65家基層法院如繁星般嵌入各地縣級綜治中心,讓司法溫度可感可觸。

 

橫向聚合多元聯動解紛

 

“某教育科技公司突然解散,企業法定代表人失聯,拖欠106名員工5個多月工資沒給,醫保、社保也未及時繳納,我們該咋辦呀?”2024年9月,十餘名員工代表來到長春市南關區綜治中心尋求幫助。綜治中心引導員瞭解基本情況後,迅速啟動南關區綜治中心聯調聯動工作機制,邀請南關法院入駐綜治中心法官團隊提前介入調解。

 

“我院法官團隊一方面利用法院業務系統查詢涉案公司在全省的訴訟執行案件,找到公司法律顧問聯繫方式;另一方面,借助綜治中心平臺,與轄區派出所保持聯動,查找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張某。”南關法院入駐綜治中心法官團隊負責人李壯說,隨後法院又連同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勞動監察大隊及轄區派出所約談張某,向其釋明法律規定和法律後果,並就公司實現合法債權的問題提出建議。最終,在南關法院與相關部門協同聯動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並現場支付拖欠工資,於立案前妥善化解了這起群體性勞動糾紛。

 

“讓矛盾糾紛化解從‘單兵作戰’轉變為‘聯合作戰’,實現從‘物理整合’到‘化學聚合’的效能躍升,這是吉林法院探索入駐綜治中心4年來的最深感受。”吉林高院立案庭庭長郭岩說。

 

延吉法院引入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調解中心,專項化解中小企業領域糾紛,推動行業矛盾源頭治理;前郭法院構建“法庭+多方協同”解紛模式,推動多元解紛力量下沉,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舒蘭法院實行“線上+線下”雙軌驅動,三級綜治中心接通訴服平臺,實現線上訴訟、雲端解紛……

 

目前,吉林法院依託最高法“總對總”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與勞動爭議、金融監管、知識產權等13家行業調解組織合作,“線上委託+線下聯動”工作模式已經全面鋪開。

 

縱向延伸做細實質解紛

 

 

 

(網路照片,圖文無關)

 

“既然雙方分歧較大、均不同意調解,那就開庭審理。”今年3月,梅河口法院駐綜治中心速裁法官薑珍林在綜治中心開庭審理了4名農戶與吉林省某商貿公司(以下簡稱商貿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當庭宣判雙方形成買賣合同關係,由被告商貿公司向4名農戶支付收糧款項。

 

“收糧行為是公司的前合夥人梅河口市某米業公司(以下簡稱米業公司)所為,現在合夥關係已經終止,這錢應該由他們出。”宣判後,被告商貿公司不服,提出上訴。

 

“收糧是合夥行為,商貿公司也是同意的,不止這4戶,還有21戶農戶也是這個情況,收據都是他們公司出的,這錢就該他們給,另外合夥期間的賬目還沒算清楚呢,他還欠我錢呢!”米業公司負責人解釋道。

 

看著4名農戶的勝訴判決,又結合兩家公司意見,薑珍林默默對自己說:“如果不把兩家公司的賬算清楚,不把剩餘21戶的爭議一起化解掉,這個事就不算完。”

 

本著實質解紛的想法,薑珍林主動提出協調兩家公司散夥事宜,並組建催收糧款農戶微信群,將尚未進入訴訟程式的21戶爭議一併納入調解。

 

最終,在薑珍林的努力下,兩家公司就合夥期間盈餘分配、陳舊賬目等問題達成和解,並當場支付所有拖欠農戶的收糧款項,達成審結3案、預先化解即將進入訴訟程式的21件類案和1件合夥糾紛案的良好社會效果。

 

這起案件,是吉林法院落實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參與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能調盡調、應立必立、簡案快審、實質解紛”具體要求的生動縮影。

 

如今,在吉林省65家縣(區)級綜治中心內,人民法院充分延伸工作職能,與相關部門、行業組織攥指成拳,形成集矛盾糾紛分類導流、資訊採集、立案登記、勞動仲裁、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司法確認、速裁審判、申請執行於一體的閉環解紛運行機制,努力構建讓人民群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的實質解紛新格局。

 

治於未然著力建強前哨

 

“要推動建立健全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實現一般矛盾糾紛化解在鄉級綜治中心,重大矛盾糾紛化解在縣級綜治中心,確保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成訟之前。”5月13日,在全省法院參與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會議上,吉林高院副院長李永秋就如何有效借助綜治中心平臺源頭化解矛盾糾紛作出具體部署。

 

家住遼源市東豐縣大陽鎮的初某和王某正是通過鄉級綜治中心協調人民法庭的工作機制,重拾鄰里情誼。

 

“王某放水把我家地淹了,現在糧食減產,我多次找他賠償,他都躲著不見。”2024年8月,初某向大陽鎮綜治中心求助。

 

大陽鎮綜治中心引導員按照案件分流機制,第一時間聯繫大陽法庭,希望法庭提早介入,從法律層面調解本案。

 

隨後,大陽法庭聯合大陽鎮派出所、村屯網格員成立調解小組,多次入戶走訪,以“拉家常”的方式,從鄰里情誼、和諧共處、法律責任等角度勸解,最終,王某賠償了初某的損失,雙方握手言和。

 

此案是吉林法院以綜治中心為樞紐,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紮基層、接地氣的解紛優勢,推動各類糾紛化解在早、化解在小的寫照。

 

目前,全省法院正積極推進人民法庭入駐鄉級綜治中心的具體舉措,讓解紛力量進一步下沉一線,打通群眾矛盾糾紛化解的“最後一公里”,實現矛盾糾紛源頭化解“治未病”的社會效果。

 

數據無言,卻吟唱著變革的詩篇:2024年,全省基層法院通過綜治中心分流案件16536件,其中調解成功7598件,就地審理速裁案件11227件,全省一審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5.66%。

 

吉林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吉林法院正深度參與全省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努力將綜治中心打造成人民群眾矛盾糾紛化解的“最優解”和“優先順序”,為構建社會治理新格局貢獻法院智慧和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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