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拾遺不報被法辦

本報訊 (記者 海軒)上月底,治安警察局接獲市民報案,稱其於路氹區某酒店附近之草坪休息期間,遺留一部手提電話,其後返回尋找不果,故報警求助,報稱損失約5,6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及酒店監察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女子,並於6月2日在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女子承認拾獲有關手提電話,並將之存放在香港住所。

 

 

 

涉案女子為40多歲香港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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