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桂英)治安警察局早前接獲路氹城某酒店保安員報案,指其於工作期間遺失了一只價值2,000澳門元的手錶。經翻查酒店監控錄影後,發現一名男子在被檢查隨身物品後,在收拾物品時將事主之手錶一併拿走,隨後便離開酒店。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現場監察系統及酒店保安員提供的資料,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5月16日在關閘口岸將其截獲。經查問,其承認一時不慎取去有關手錶,並將之存放於內地家中。
涉案男子為30多歲內地居民,綜合調查所得,有跡象顯示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97條“盜竊”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