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娃出門本就不容易,需要喂奶的時候更是局促。”近日,在北京市某商場地下一層貼着“無障礙衛生間”與“母嬰室”标識的房間門口,懷抱嬰兒的毛女士盯着狹小空間内有限的母嬰設施,無奈選擇坐在馬桶蓋上哺乳。
母嬰室是在公共場合爲哺乳、喂食、清潔排洩物等一系列育兒行爲提供便利設施的空間。此前,國家衛健委等多部門聯合印發《母乳喂養促進行動計劃(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率達到80%以上。近年來,多地紛紛出台政策推動公共場所母嬰室的建設與普及。
然而,記者近日走訪多個公共場所的母嬰室發現,盡管母嬰室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少母嬰室仍存在功能定位模糊、與無障礙衛生間共用空間等問題。對此,有專家建議,應不斷細化相關法律規範,确保母嬰室的獨立性和專用性。
混用問題突出
“前段時間帶孩子去旅遊,公共場所的母嬰室提供了不少方便。”前不久帶1歲多孩子到上海旅遊的張女士在高鐵站使用母嬰室後感歎:“裏面有溫奶器、尿布台,體驗很好。”
近年來,多地加速推進母嬰室建設,并細化了相關的技術規範。例如,2021年,廣東省出台《母嬰室安全技術規範》,将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列入省“十四五”規劃綱要。廣州、深圳等地實現了重點公共場所母嬰室全覆蓋。
母嬰室滿足了母嬰群體的特殊需求,是社會關懷的體現。然而,記者走訪發現,當前部分母嬰室與無障礙衛生間混用問題比較突出。在北京多個商場、地鐵站、展覽館等公共場所的8處母嬰室,記者發現,其中有6處都與無障礙衛生間共用空間。
在北京某地鐵站,記者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找到了“母嬰室”:一個僅貼着“無障礙衛生間”标識的房間。該房間内,折疊尿布台與馬桶僅隔半米。“空氣不好不說,尿布台上的污漬看着也讓人很不舒服。”寶媽李悅告訴記者,自己帶娃每次使用尿布台前都要拿酒精濕巾擦好幾遍,如果有哺乳需求,這樣的環境更是沒法滿足。
此外,母嬰室與無障礙衛生間混用時也會經常出現标識不清晰、難以辨認等問題。“很多和無障礙衛生間混用的母嬰室門口隻有無障礙衛生間标識,如果不是工作人員提示,根本找不到。”李悅告訴記者。
“拼湊式”空間的使用困境
“說是母嬰室,其實隻能應急換個尿布,更多操作如喂奶、吸奶等根本沒有條件實現。”在北京市某展覽館内,一位女士使用完與無障礙衛生間混用的母嬰室後對記者表示,這種“拼湊式”設計缺乏私密性,也不衛生。
“無論是母嬰室還是無障礙衛生間,兩者的使用群體都有其特殊性和緊迫性,混淆使用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和倫理問題。”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楊曉希表示,二者的混用可能導緻權利沖突,目前法律對此界定模糊,容易引發糾紛。
記者了解到,空間與成本是大多數公共場合将母嬰室和無障礙衛生間合并的主要原因。“無障礙衛生間的設施設備覆蓋了母嬰室的部分功能,在空間和資金成本有限的情況下,以這種‘二合一’的方式進行設置是最經濟的選擇。”某商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目前,關于母嬰室建設,主要是由部門和地方文件進行規範。”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占良表示,這些文件法律層級相對較低,缺乏權威性和強制力,對相關責任主體的約束力不足,導緻一些公共場所和單位對母嬰室建設不夠重視。
确保獨立性和專用性
“母嬰室和殘障設施都是社會關懷的體現,應當從法律層面明确兩者的獨立性和專用性。”楊曉希建議,可參考上海、深圳等地已出台的相關管理辦法,通過立法或政策指導鼓勵公共場所設立更多獨立、專用的母嬰室。
記者檢索發現,盡管目前并無全國性标準明确要求母嬰室必須獨立設置,但部分地方已開始積極嘗試保證母嬰室獨立性:遼甯省規定達到一定标準的公共場所,需配備使用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的獨立母嬰室;天津市明确母嬰室應爲獨立房間,且要有獨立的出入口;《上海市母嬰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不僅明确了獨立性,還對母嬰室設置要求、标識和導向指示标識、管理維護、緊急預案等方面作出明确的指引和規定,并提出“誰建設,誰管理,誰維護”的原則。
爲确保政策的落地,楊曉希認爲,應細化母嬰室設置規範,對其建設和管理作出更加具體的規定。“比如明确母嬰室的位置、面積、設施等要求,要求母嬰室标注清晰的标識,如國際通用的母嬰符号等。”
杭州市衛健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處長李剛曾表示,個别場所在前期規劃建設中沒有預留空間,給後期增設、改建帶來難度。對于新建場所,應提前與場所主管單位溝通,爲母嬰室預留合适場地,從源頭上确保母嬰室有獨立的空間。
今年湖南省兩會期間,湖南省政協委員肖莉杏建議,要保證母嬰室的獨立性和私密性,避免出現母嬰室與第三衛生間混用等情況,确保每一個母嬰室都能爲母親和嬰幼兒提供溫馨、舒适、便捷的服務。
“希望社會能看到無障礙設施不是‘可犧牲的備選項’,讓殘障人士和育齡父母不必爲了一扇門而焦慮。”楊曉希說。
(秦亦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