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大林)司警在跟進上年(2024年) 1宗偵破的相當巨額詐騙案中,發現報案者與其妻多次利用車輛於皇朝區娛樂場與不同賭客兌換交易,懷疑涉及不法匯兌,繼而揭發有人在本澳食店男東主虛假聘用協助下留澳及考取駕駛執照,涉案內地夫妻及食店東主 3人均拒絕合作。
首名拘留犯姓葛,22歲女,內地居民,報稱外雇餐飲從業員,涉假外雇案;次名拘留犯姓崔,33歲男,內地居民,無業,為葛某丈夫;第三名拘留犯姓陳,43歲男,本澳居民,食店東主,案中假雇主。
司警公佈案情,於上年11月8 日偵破巨額詐騙案期間,發現崔某他和妻子葛某經常駕車往來不同酒店及娛樂場,懷疑涉及不法兌換。昨日(9日)清晨時分2人駕車到新口岸區娛樂場與 2名內地男子,以30萬港元籌碼不法匯兌成28萬元人民幣後各自離去,
司警於場內截獲該兩名賭客,但其中10萬港元已經輸掉,僅起回20萬元籌碼。司警其後到夫妻 2人的路環住所,在夾萬內搜獲相信是涉案資金的 280萬港元現金,連同涉案車輛被扣押。
深入調查發現,葛某以外雇身分逗留本澳,但未參與其外雇身分相符的工作;證實本澳食店東主陳某以聘用外雇方式協助葛某取得外雇身份,在明知其不會參與食店工作並協商不發薪資,觸犯『為取得許可而虛假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三人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