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管會成立 盛銳敏任主席

 

本報訊(記者 桂英)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將於明年舉行。26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第20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包括主席盛銳敏,委員黎裕豪、吳惠嫻、麥儉明、何燕梅及黃樂宜。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除了檢察院主任檢察官黎裕豪留任,其他5人包括獲委任為主席的中級法院法官盛銳敏、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新聞局副局長黃樂宜以及剛獲委任為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麥儉明都是新面孔。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至少五名委員組成,各成員須在選舉年的前一年由行政長官批示從具適當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並在其面前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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