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樂際頒發任命書,沈春耀續任主任崔世昌張勇任副主任 第六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出爐

 

本報訊 (記者 海軒)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第六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頒發任命書。隨後,他們在人民大會堂進行莊嚴的憲法宣誓儀式。

 

第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已經結束任期。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第六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昨日正式通過,他們是:主任沈春耀,副主任崔世昌、張勇,委員王靈桂、王禹、李煥江、陳端洪、唐曉晴、黃柳權、黃顯輝。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第六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向他們頒發任命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鴻忠主持了頒發任命書儀式。

 

根據憲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上述人員還依法進行了憲法宣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武維華主持並監誓。

 

在新一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中,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王靈桂和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為新成員,其他成員是原職留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的決定,就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7條、第18條、第143條、第144條實施中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由10名委員組成,其中內地和澳門人士各5人,任期5年。所有委員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當中澳門委員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院長聯合提名,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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