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佈《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


本報訊 記者6日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嚴厲打擊金融犯罪,金融監管總局近日修訂發佈了《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

 

辦法對案件的定義、資訊報送、機構處置、監管處置、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辦法強化重大案件處置,緊盯關鍵事、關鍵人、關鍵行為,對金融機構各級負責人案件採取重點監管措施,對重大案件調查、追責問責、案情通報從嚴要求,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制定並有效執行案件管理制度,加強重點環節管理,以案為鑒開展警示教育,及時阻斷犯罪鏈條和風險外溢。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辦法是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持續提升監管有效性的重要舉措,金融監管總局將指導行業做好辦法貫徹落實工作,提升案件管理質效,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李延霞、張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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