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地點 擬移師中葡綜合體舉行

 

本報 (記者 大林)1013日為行政長官選舉日,行政長官選管會主席宋敏莉會23日見傳媒時表示,目前考慮使用中葡平臺綜合體作為投票地點,經秘書處初步考察,選管會日前亦有到場視察,認為交通、周邊以及場地內部情況等各方麵條件均合適,待落實後會正式公佈。此外,行政長官選舉競選期首日,即928日,選管會將舉辦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場地初步亦選址中葡平臺綜合體。

 

選管會23日上午舉行會議,宋敏莉中午約12時會見傳媒時表示,自819日至23日中午12時共收到392份聲明書,進展理想; 24日是選委會委員遞交就任宣誓聲明書的最後一天,相信餘下的委員都會在指定期間內完成就任宣誓程式。

 

行政長官選舉已定於1013日舉行。宋敏莉指出,選管會按照選舉日期,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已訂定並公佈了「行政長官選舉日程表」,其中,候選人提名期為829日至912日。在此期間,有意參選行政長官的人士或其代理人,可以到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的選舉事務接待櫃枱領取《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並須於提名期內交回。

 

宋敏莉提到,按選舉法規定,任何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66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以聯合簽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同時,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亦須提交真誠聲明其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且經適當簽署的聲明書。

 

選管會收到提名表後會對被提名候選人進行可接納性審查,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就被提名人是否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判斷。

 

她續稱,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相關規定,選管會須為每位候選人至少舉辦一次邀請全體選委會委員參加的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因此,選管會計劃在競選活動期首日,即928日舉行2024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

 

「行政長官選舉日程表」已上載至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 )。宋敏莉表示,除了提名期,日程表中亦列出公佈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地點的最遲日期為918日,以及競選活動期為928日至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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