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為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立法


本報訊 廣東擬立法促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以法治保障製造強省建設。12月7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網站登出《廣東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草案修改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即日起至明年1月5日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

 

在全省上下堅持實體經濟為本、製造業當家的背景下,徵求意見稿結合工作實際擬作出多項創新規定。

 

例如,圍繞產業升級,徵求意見稿提出,省、地級以上市政府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支持技術改造投資政策,推動傳統製造業設備更新、工藝升級、數字賦能、管理創新。並支持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通過增資擴產、軟硬體一體化改造等手段提升競爭力。

 

在創新驅動加快構築新質生產力方面,徵求意見稿擬規定,應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向製造業企業開放共用,支持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與製造業企業開展訂單式研發。

 

如何進一步滿足產業集群的共性製造需求?徵求意見稿提出,要鼓勵製造業企業圍繞產業集群的共性製造環節,建設共用工廠。

 

值得注意的是,加大政策供給和要素保障力度,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也是徵求意見稿傳遞的鮮明信號。

 

例如在資金上,提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結合實際安排財政資金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同時提出,應當設立支持製造業發展的政策性基金,並利用風險補償、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激勵措施,鼓勵金融機構提高對製造業貸款投放比重,加強對製造業企業和重點專案的中長期貸款支持,加大首貸、普惠小微貸款、綠色貸款、融資租賃等支持力度。

 

聚焦企業關心的用地用能問題,徵求意見稿擬規定加強中小企業用地保障,符合條件的先進製造業專案用地指標由省統籌保障。同時,支持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出讓,並提出,製造業企業在工業性質國有建設用地上已確權登記的廠房、倉庫等物業,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可以申請辦理分割。縣級以上政府還應當採取減少供應層級等措施降低製造業企業用電、用水、用氣成本。(姚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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