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破路氹城酒店房劫案 涉76萬港元

 

本報(記者 桂英)122日,治安警察局接報,指一名女子於路氹城區某酒店房間內被一名男子搶去數十萬現金,而男子已乘坐的士離開酒店。

 

治安警察局隨即通報及調度相關單位採取行動,並即時透過天眼系統同步展開調查,在澳門警務廳、海島警務廳、交通廳及策劃行動廳的共同協作下,未幾於友誼大馬路成功截獲涉案男子,且在其身上發現約港幣16萬元現金、一把黑色附有小刀之紅酒開瓶器、數條由白色毛巾剪裁而成的繩。

 

經調查,得悉事主於事發當日下午,應一名內地女子要求,協助將港幣76萬元現金轉交予涉案男子,隨後涉案男子要求事主一同前往有關酒店房間內進行交收。當到達房間後,涉案男子突然拿出一把附有小刀之紅酒開瓶器指向事主,並將其綁在洗手間內,隨後獨自離開房間前往娛樂場賭博。在輸光大部分現金後,涉案男子返回房間將事主鬆綁,並要求事主協助其到酒店外等候的士,由於事主懼怕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故答允其要求,且待涉案男子乘坐的士離開後便報警求助。

 

涉案男子為30多歲之內地居民,其否認所有指控。綜合調查所得,有強烈跡象顯示涉案男子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4條「搶劫」、第152條「剝削他人行動自由」、第137條「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及第262條「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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