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桂英)《人才引進法律制度》7月1日起生效,人才發展委員會先後公布高新技術産業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以及現代金融産業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接受申請。立法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制度成功與否,關鍵是人才的審批以及批出後的跟進情況,期望當局汲取過去教訓,配置合适的人手和巡查機制。李靜儀又強調,人才來澳後發揮帶教作用是制度的另一重點,期望政府對人才帶教要有清晰規劃和政策,聯同企業、機構、高校推動合作計劃,包括實習培訓,職業導向等工作,透過帶教推動本地團隊和人員成長。
李靜儀表示,人才發展委員會先後公布的兩類人才引進計劃,當中的申請資格基礎入門門坎似乎較寬松,但其後在計分方面有更細緻規定,例如現代金融的人才如曾在領先機構、指定的有名公司有工作經驗,計分上會優先。她認爲此舉有利評鑒其經驗是否豐富,在國際金融範圍的人才方面澳門相對缺乏,期望藉有關計分制,引入澳門需要的人才。
她強調,現在人才引進制度目标更準确瞄準澳門4大産業,包括大健康、高新技術、現代金融等澳門缺乏的人才,不再是廣泛範圍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她指過往由貿促局負責的技術移民制度不是完全沒有标準,隻是後來在審批和執行過程中,未有嚴格跟進有關人士來澳後有否開展業務,且個别個案更有不合理和造假情況,故是次人才引進計劃成功與否,關鍵是審批以及批出後的跟進情況。
李靜儀表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另一重點,是人才來澳後能發揮更多力量,透過帶教推動本地團隊和人員成長。她指在引進人才的同時,下階段政府要有清晰的規劃和政策,甚至政府要牽頭主動抛出計劃,聯同企業、機構推動合作計劃,包括實習培訓,在職的帶薪培訓崗位等,透過引進的人才帶動本地團隊有所提升。她指過往有不少成功經驗,政府與金融業公會、協會,與工人工會行業工會都有合作計劃,培養本地人入職後一直培訓、考取證書提升等,都有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