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底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40% 7省份被要求12月底前建立黑臭水體問題清單

 

為推動地方深入開展黑臭水體整治,近期,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負責同志日前表示,生態環境部將聯合有關部門開展黑臭水體治理成效抽查,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工作滯後地區予以預警通報。通過明查暗訪、斷面監測、督導幫扶等方式,加強日常監督,建立健全黑臭水體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對於返黑返臭的水體,督促各地限期整治。發揮衛星遙感“天眼識汙”作用,暢通“城市水環境公眾參與”微信公眾號等群眾監督管道,讓黑臭水體無所遁形。

 

據瞭解,2018年以來,生態環境部聯合有關部門印發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方案等政策檔,督促各地加快補齊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努力從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在各地區各部門共同努力下,截至2022年底,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40%,昔日一條條黑臭水體變成一道道靚麗風景線。同時,一些地方黑臭水體治理還存在覆蓋範圍不全、措施不夠精准有效、長效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影響整治成效。為推動地方深入開展黑臭水體整治,讓治理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城鄉群眾,生態環境部制定印發了《通知》。

 

《通知》的主要內容有:深化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省級環境保護行動。《通知》要求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聯合有關部門,每年組織開展省級行動,推動完成黑臭水體治理年度目標任務。自2023年起,將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直接影響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的城鄉結合部,以及城市實際開發建設區域,均納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工作範圍,實現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無死角、全覆蓋。

 

分步推進縣城黑臭水體整治。《通知》要求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等7個東部省份,壓實市縣地方政府責任,組織開展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於2023年12月底前建立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對清單內的黑臭水體科學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扎實開展整治,到2025年,縣城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其他省份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縣城黑臭水體整治,並同步建立擬納入治理的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到2025年,力爭縣城黑臭水體有較大幅度減少。

 

規範結果報送。《通知》要求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定期報送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進展情況。2023年12月底前,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等7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向生態環境部報送縣城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其他各省份報送擬納入治理的縣城黑臭水體問題清單;自2024年1月起,按季度向生態環境部報送縣城黑臭水體問題整治進展情況,並通過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平臺動態更新。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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