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4日向社會通報了10起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的案件,分別涉及2家企業和8名個人,案件罰款金額最高達683.2萬元人民幣。
涉案企業和個人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筆數多、金額大。其中,廣東籍陳某通過地下錢莊跨境“對敲”換匯,兩年間連續違規換匯筆數達156筆。
國家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國家外匯局通過典型案例通報,提示社會公眾通過“黃牛”、地下錢莊等買賣外匯具有非法性和危害性,不僅資金安全無保證,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社會公眾應通過銀行等正規管道合法辦理外匯業務,遠離‘黃牛’、地下錢莊,自覺抵制非法買賣外匯行為。”該負責人說。
記者從國家外匯局瞭解到,在依法查處外匯違法違規活動的同時,國家外匯局協同相關部門將涉案主體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並在日常監管中重點關注。
“下一步,國家外匯局將繼續密切協同公安機關等部門嚴厲打擊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活動,有力懲戒非法買賣外匯行為。”上述負責人表示,國家外匯局還將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警示教育,在進一步增強社會公眾合法合規意識的同時,督促銀行等機構提升外匯服務意識,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提升外匯服務品質。
(劉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