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醫保局、财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14日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國範圍内組織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飛行檢查。
通知明确,2023年将選定醫學影像檢查、臨床檢驗、康複三個領域作爲檢查重點。檢查範圍爲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醫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必要時可追溯檢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檢查至2023年度。
其中,由國家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各省範圍内選擇醫保基金用量較大的城市(一般爲地級市)作爲被檢城市,直轄市直接作爲被檢城市;由飛行檢查組從被檢城市醫保基金支付排名靠前的定點醫藥機構中現場抽取2家醫院和1家藥店,連同市級醫保經辦機構共同作爲被檢單位。也可根據舉報線索、智能監控疑點等直接确定被檢單位。
根據通知,針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飛行檢查主要包括醫保内控管理情況,财務管理情況,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執行情況等;針對定點零售藥店的檢查,包括将醫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藥品或其他商品串換成醫保藥品,空刷、盜刷醫保憑證,僞造、變造醫保藥品“進、銷、存”票據和賬目等;針對醫保經辦機構的檢查,包括與醫療機構費用審核和結算支付情況,對門診慢特病待遇認定、定點醫療機構準入、第三方責任醫保基金不予支付、異地就醫結算費用等審核情況。
此次飛行檢查采取“省份交叉互檢”模式,通過抽簽方式确定參檢和被檢省份。飛行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并計劃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實現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覆蓋檢查。(彭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