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建議羅理基劃7視廊2塊待發展土地加強限高

本報訊(記者 桂英)政府5日公布《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産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初步研究結果。其中,9幅未發展用地中,兩幅需進一步規限其限制條件,清源視野(北京)文化咨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賈濱稱,受LD視廊約束的地段在檢察院東側,爲延續城市景觀而需要額外規限的新竹公寓旁的閑置(地段134),其他未發展用地按原規劃條件圖并參照該案其他設計要求即可,非現時就要按控高降低建築物高度,而是未來有重建計劃時,須按研究的控高要求規限。同時,在編制規劃過程中并沒改變地段的容積率,整體建築容量沒有變化,隻是改變建築高度。

 

研究報告針對山邊街風貌控制區,經視域分析比對規劃條件圖顯示,區域内有9幅未發展用地中的2幅土地需進一步規限,分别爲檢察院東側,以及新竹公寓旁的閑置地段(地段134)。檢察院東側地段建議作爲公共設施,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側遠眺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視廊内,設定海拔15、22及28米的階梯狀限高要求。新竹公寓旁的閑置地段,位于景觀主軸北端,現時90米限高壓逼感較強,建議限高調整爲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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