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近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本市進一步放權鬆綁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以關鍵點的突破引領科技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
《若干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高校院所、科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人才等廣大創新主體感受比較深、“繩子”綁得比較緊的重點環節,提升政策供給和創新服務能級,進一步轉職能、補短板,更大力度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提出五個方面18項改革舉措。
在擴大高校院所科研活動自主權方面,《若干意見》推進依章程管理,確保章程真正成為高校院所自主管理的制度依據;推進績效評價改革,引導不同類型的科研事業單位分類制定績效目標,建立健全差異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推進綜合授權改革試點,以“綜合授權+負面清單”方式,賦予科研事業單位更大自主權。
在激發企業科技創新的活力和動力方面,《若干意見》提出:激發國有企業創新動力,優化經營業績考核機制,實施更為靈活的工資總額管理和股權分紅激勵機制;培育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四科”特徵明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投孵聯動”服務能力;發揮外資企業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外資企業設立研發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臺,支持其承擔財政科研專案;提升科技領軍企業能級,支持科技領軍企業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建設全產業鏈創新平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專門支持重大科技任務的金融產品,引導社會資本共同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
在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方面,上海將推動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破“五唯”,探索建立青年人才的特殊晉升機制;吸引全球頂尖人才來滬發展,鼓勵外籍人才承擔財政科研專案,優化外國高端人才來華服務;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分類設立人才評價指標,引導樹立正確的人才評價導向。
為吸引全球頂尖人才,上海將優化外國高端人才來華工作許可等程式,完善家屬簽證、子女入學等服務;大科學裝置、外資研發中心、科技領軍企業等單位聘請的擔任科學研究崗位中高級技術職務的外國人才,可享受來華工作許可“直通車”。
在優化完善科研管理方面,《若干意見》提出:優化專案管理方式,包括持續優化“揭榜掛帥”制,進一步推進“基礎研究特區”建設,擴大“探索者計畫”實施範圍;進一步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和放權鬆綁力度,提高財政科研專案經費中的間接費用比例,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擴大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
其中,多項舉措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很大,如提高財政科研專案經費中的間接費用比例,對軟體開發、軟科學研究、基礎研究類專案,間接費用比例最高可達60%;其他專案間接費用比例最高可達40%。專案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績效支出,並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專案聘用人員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允許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若干意見》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19日。(葛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