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7月起發放 總預算開支近73億

 

本報(記者 海軒)行政會完成討論《2023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向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1萬元(澳門幣,下同)、每名非永久性居民發放6000元,合共涉及超過74萬居民,總預算開支接近73億元。

 

張永春於21日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上介紹,過去3年受新冠疫情影響,特區政府致力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推出一系列兼具針對性和普惠性的政策措施。為紓解民困,特區政府堅持民生福利開支不減少,繼續實施稅務優惠措施,延續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及現金分享計劃等多項惠民措施。隨著澳門步出新冠疫情陰霾,經濟逐漸走向復甦,政府今年繼續推行屬臨時性的現金分享款項計劃,並恢復疫情前於7月起依次向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的安排。

 

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向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1萬元、每名非永久性居民發放6000元的現金分享款項,涉及永久性居民約70.8萬人,非永久性居民約3.5萬人,總預算開支為72.9億元。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安排與去年相同,主要以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兩種方式向合資格居民發放款項,其中領取各項津貼、援助金、助學金及公職人員報酬,以及已選擇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現金分享款項將直接轉入其帳戶;至於其他合資格的居民則會按出生年份先後順序,於4周內向其郵寄現金分享計劃劃線支票。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過往3年特區預算錄得赤字,雖然澳門疫情已過去,隨著通關逐步開放,經濟亦開始復甦,但疫情對本澳商戶及居民的影響尚未消失,政府經研判後決定繼續推行現金分享計劃,希望透過財政合理使用,讓社會可以共同面對疫後經濟復甦的過渡期。

 

對於傳媒關注到去年現金分享於3月公佈行政法規、4月便可開始派發,今年為何訂於7月才開始發放現金分享,容光亮強調,現金分享屬臨時性措施,考慮到發放安排牽涉多部門協作,包括核對資料、印刷支票、郵遞等方面都需要時間,加上消費咭計劃有效使用期至6月底,若7月發放現金分享,承接及聯繫性會較好。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日前於立法會上表示,現時無條件再次派發消費咭。張永春昨日再被追問政府未來有無計劃加推更多經援措施,包括下一輪消費咭等,他對此重申,經濟財政司司長早前對此已作清晰表述,可充分代表特區政府立場,他在此方面並無進一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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