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項不動産啓動評定程序

本報訊(記者 海軒)爲發掘及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産資源,文化局對全澳第四批共6項不動産啓動評定程序進行爲期60日的公開咨詢,涵蓋嶺南民居、公共設施及别墅式住宅等,部分活化爲小區藝文活動空間,咨詢期至5月14日。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六項目進入待評階段,與已屬評定項目獲同等待遇。重申符合條件即公布名單,沒有固定每批待評數量。

 

文化局于3月16日舉行《全澳第四批不動産評定》新聞發布會,文化局局長梁惠敏、文化遺産廳廳長蔡健龍及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出席介紹相關情況。

 

文化局根據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遺産保護法》相關規定,對6項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征、數據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不動産啓動評定程序,分别爲:趙家大屋,美副将大馬路55-73号及連勝馬路118-120号,美副将大馬路28-30、34-36号及俾利喇街151-157号,文第士街1号房屋,原媽閣屠場舊址以及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原路環衛生分站舊址)。

 

梁惠敏指出,本澳被評定不動産項目數量,從“文遺法”生效前一百二十八項,增至一百五十九項。如業權人今後有意出售屬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産,需嚴按“文遺法”相關規定,政府享有取得優先權。

 

暫沒有收到文第士街一号房屋出售等相關信息。當局現對趙家大屋開展測繪及曆史研究,完成後制訂修複及活化方案。另對炮竹廠開展系列修複及研究。部分待評項目處于已被評定不動産緩沖區内,故無需再設置臨時緩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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