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煉案結案陳詞 4月21日宣判

本報訊(記者 海軒)3月8日,德晉集團前主席陳榮煉,被控不法經營賭博,及清洗黑錢等多項罪名的案件,控辯雙方在初級法院結案陳詞。永利澳門的輔助辯護人向法庭申請修改賠償金額。

 

檢察官指出,庭審中許多證據證言均有列出德晉集團在經營賭底面的時間、地點和次數等,高度證實陳榮煉是賭底面營運中擔任決策和領導的角色。陳榮煉與其餘5名被告至少知情集團涉及賭底面,他們以詭計蒙騙博監局和賭場,合力利用集團表面掩飾有關不法行爲,甚至讓博企錯誤計算賠償金額,侵犯了特區及博企的财産及所有權。檢察官表示,證據亦指明了陳榮煉是集團菲律賓電投生意的決策者,有關電投的資金使用了德晉的中央賬房款項。而陳榮煉亦會透過集團銀行戶口洗黑錢,其中曾轉賬32億元給陳榮煉個人戶口,控方相信他至少收取了其中的 7,100多萬元。 根據庭審控罪内容,有強烈迹象顯示陳榮煉操控及帶領犯罪集團,

 

檢察院主張,陳榮煉與其他被告共同實施的39項「在許可地方内不法經營賭博罪」、3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8項未遂「相當巨額詐騙罪」、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1項加重「清洗黑錢罪」、 1項「黑社會罪」全部成立,而犯罪所得應歸特區所有。

 

陳榮煉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反駁多個控方指控。指德晉集團依法每年由專業人員核數報稅,數據顯示集團每年有可觀和穩健收入,年收入曾有 300億元,集團的設立是經營正當的博彩中介生意,不需要透過非法活動獲利。本澳法律遵循無罪推定原則,案中主要涉及的「賭底面」、「電投」不法賭博罪,相關法律在27年前立法,未必跟得上博彩業的發展,當年立法者亦難以預視現今的博彩業生态,庭審上 20多名德晉前員工的證言均是引述第 3方所講的間接證言,而博監局的證人證供提及當局在多年巡查中沒有見過,或接獲舉報集團有涉及賭底面。司警監聽證據也沒有陳榮煉有落實賭底面,集團賭底面賭局是否存在亦沒有獲得證實,希望法庭在裁決時不要先入爲主,講求實質證據。案件将在4月21日早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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