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中國民營經濟法律保障論壇在京舉行


(記者 李丹青)第二屆中國民營經濟法律保障論壇於2月11日在北京大成路九號賓館舉行,來自全國各地的法學專家、學者、律師、法律工作者、民營企業家、媒體人等150餘人參加了本屆論壇。中紀委駐司法部紀檢組原組長、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嶽宣義、中宣部出版物數據中心退休幹部張鐵林、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副院長吳長軍等領導和嘉賓出席論壇,中科院中國發展戰略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著名經濟學家宋承敏,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秘書長朱崇坤,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忠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衛躍寧、馬更新、張建榮,北京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教授張荊等專家學者發表演講。

 

  

首屆中國民營經濟法治保障論壇於2021年4月24日在京舉行,因疫情原因第二屆論壇推遲到今年春節後才舉行。本次論壇由中國行為法學會培訓部、中國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主辦,中國法治監督與法律保障專家委員會、中國法治教育專業委員會協辦,北京天道法律諮詢事務所承辦。論壇主題為“經濟恢復時期的營商環境與民企法律保障”。本屆論壇由北京天道法律諮詢事務所主任李笑天主持,中紀委駐司法部紀檢組原組長嶽宣義致開幕詞。

 

  

嶽宣義同志在致辭中表示,本次論壇是為了深入學習二十大精神,積極回應黨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而召開的,這次論壇召開得非常及時。多數民營企業熬過了三年的疫情,積極創新發展,在迎風中前行。不過,也有少數中小微民營企業不幸破產倒閉,還有一些中小型民營企業經營陷入困境。企業民事訴訟案件明顯增多,個別民營企業家甚至面臨刑事法律風險。因此,全國民營經濟的總體形勢可以概括為八個字:“形勢大好,問題不少”。長期以來,由於民營企業家隊伍文化素質偏低,法治意識淡薄,一些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陷入非法集資、非法經營、商業賄賂、環境污染、產品品質事故等法律風險中艱難生存。國家對民營企業扶植和權益保障的某些政策尚未完全落實,還有些地方的一些人利用公權力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以上種種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國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充分說明,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目前是處於相對弱勢的群體,這個群體更需要法律保護。法律要為民營經濟服務,只有這樣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才有保障。所以,我們以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為指導,圍繞著"民營經濟是否需要特別立法保護"、"民營企業如何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的市場主體地位”、"如何保障民營企業財產安全和民營企業家人身安全”等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現實法律問題,在本次論壇上進行深入研究探討,非常必要。我們相信,通過研討,既可以使民營企業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經營的自覺性,並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能夠促進與推動保護民營經濟的法律法規出臺,未來我國民營經濟一定能夠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民營企業家代表安徽鼎安專案管理集團董事長馬驥在發言中說,作為民營企業,在過去三年的疫情中,過得非常艱難。許多工廠停產,工地停工,商店關門,有些企業嚴重虧損、負債累累、破產倒閉。在座的民營企業家們,大家都深有同感。民營企業家馮侖曾經說過,“中國企業家要懂政治、懂經濟、懂江湖”。懂政治不會走錯路,懂經濟是會賺錢,懂江湖就是懂人情世故,也包括懂潛規則。前首富王健林談到自己的成功經驗時,也曾說過,“清華北大,不如膽子大”。過去,很多民營企業家就是靠著膽子大,野蠻生長,抓住機遇實現了財富積累。但是,民營企業家由於文化素質偏低,法治意識淡薄,對企業法務管理和合規制度建設不夠重視,導致民營企業的經濟犯罪,特別是非法集資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等發案率明顯高於國有企業和三資企業。現在的市場環境規範化、法治化程度越來越高,民營企業家只會賺錢不懂法律註定要吃大虧。有時候一份合同糾紛就可以拖垮一家企業。因此,民營企業家和管理者必須主動學習法律,重視依法合規經營,建設法律風險防範體系。作為民營企業家的一個普通代表,我本人就經歷了因為不懂法,一份施工合同引發的訴訟就使企業陷入了長達6年的訴訟,損失數千萬元,教訓非常深刻。希望更多的法律專家和律師能夠在民營企業求助無門、申訴無路的困境中,向他們伸出援助之手。相信在黨和政府的英明領導下,中國民營經濟必將會戰勝困難,走出低谷,再創輝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更新發表了《合同的風險防範與管理》專題演講,就簽約方的主體資格、履行合同能力盡調、資信審查、簽名蓋章細節、合同核心內容復核、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等環節存在的風險點逐一分析,從理論和實務的專業視角解讀了簽約前、簽約過程和合同執行中的風險控制。

 

  

中科院中國發展戰略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著名經濟學家宋承敏發表了《營商環境存在的諸多問題與解決對策》主題演講,提醒民營企業家要養成自覺守法合規經營的習慣;呼籲政府和社會對待民營企業家要寬容、寬厚、寬鬆,必要的話,法學界可以研究和建議國家出臺《民營企業保護法》,充分保障民營企業財產和民營企業家的人身安全,鼓勵、激發民營企業更大的創新活力;民營企業家要堅持“法無禁止皆可為,重大決策依法合規”的法律原則,確保企業穩健發展。

 

  

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秘書長朱崇坤,給大家分享了他近期的研究課題《完善行賄罪適用適度保護民營企業家安全》。第一,要全面正確理解我國刑法對行賄罪的規定,做到不枉不縱,適度處罰;第二,要區分民營企業家主動行賄與被動行賄的主觀意圖不同,對民營企業家被動犯罪要寬容對待,國家正在嘗試“企業合規不起訴”等有利於幫助民營企業依法合規建設、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的司法政策,這是一個保障民營企業家的具體行動,值得稱讚;第三,法學界應該深入思考“加大打擊行賄力度”“行賄受賄一起查”法理上是否具有合理性,實際上企業家圍獵官員和權錢交易,雙方在犯罪目的和行為上的地位是不對等的,民營企業家在社會上一直處於一個弱勢地位。

 

  

廉政法治專家張鐵林在《民營企業家法律意識與自我保護》主題演講中指出:(1)民營企業家應該加強自我保護能力建設,積極主動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雖然企業面臨訴訟是由專業律師出面辯護的,但是律師的專業度衡量需要民營企業家權衡和選擇;(2)企業要善於借助律師等法律人才優勢,在企業合規和制度建設上,提前防範法律風險,而不是亡羊補牢;(3)民營企業要正確處理政商關係,最好安排專業人員處理政府關係,改變過去那種老闆經常陪政府官員吃飯的拉關係、套近乎、潛規則做法,引導政商關係逐漸向正常化、透明化、法治化、規範化方向發展。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忠法的主講內容是《企業標準必要專利背後的法律問題》,他從標準必要專利的定義,到標準必要專利與一般專利的區別,標準必要專利禁令救濟的成立要件,標準必要專利權人的侵權救濟方式等民營企業家相對陌生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特別提醒企業家注意,企業核心技術最好不要申請專利,因為專利檔披露的某些資訊,有可能讓同行掌握和超越其核心技術,讓企業陷入被動局面。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衛躍寧的主講內容是《經濟恢復時期民營企業刑事合規合法經營問題》,包括民營企業的法律風險問題和民營企業經營活動的合規合法問題。重點講述了國家企業合規制度出臺的背景、過程、試點效果,還有企業內部如何參與合規制度建設、檢察機關在企業合規不起訴中的角色與作用,企業合規不起訴如何引入第三方合規評價法律服務機構等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建榮主講了《從犯罪學角度看民營企業家的刑事法律風險》,從刑法犯罪社會學、心理學、生理學等角度,分析了民營企業犯罪具有高發性、風險的前置性、實際控制人承擔終極責任等現象,闡述了企業主動防控刑事法律風險的重要性和避免刑事犯罪風險的方式方法。同時提出,對民營企業家被動犯罪,比如行賄罪,應該採取刑法謙抑性原則給予從輕處罰。因為處罰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糾正違法行為,減少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危害。

 

  

北京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教授張荊臨時決定參加論壇,受邀發表即興演講,談到了民企犯罪高發率的前三名:非吸罪、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行賄罪。主要是民企生存壓力大,企業拿不到專案隨時面臨倒閉,所以不得不行賄;而相比之下,國企因為具有資源壟斷地位或者資質門檻優勢,多為權力型受賄犯罪。因為我國目前還不具備國企、民企完全平等的市場競爭環境,民企無法與國企平起平坐,無法與國企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提醒民營企業家重視政商關係的分寸把握,要多與政府部門溝通,但與政府具體領導不宜走得太近,更不能權錢交易,否則一旦領導幹部出事,企業家也跟著面臨現實的法律風險。最後,提醒全社會關注,目前對待民營經濟還有一些錯誤的意識形態傾向,比如有些人甚至某些專家大肆鼓吹“國進民退”,甚至到今天還在爭論“到底是工人養活企業家,還是企業家養活工人”的市場經濟理論常識性問題。國家應該高度重視干擾民營經濟發展的不良輿論導向,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寬鬆的發展環境。

 

  

最後,論壇主持人在論壇閉幕時強調,線下論壇交流的時間非常有限,主要是搭建一個拋磚引玉的舞臺,但是更多內容和更加便利的交流可以線上上舉行。本次論壇協辦智庫是中國法治監督與法律保障專家委員會,該智庫是由中國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組建的內設專家組,主要從社會需求出發做立法課題、典型司法案例研究和法律培訓教材編寫工作。目前納入該法律專家智庫研究的課題有《民營企業保護法》、《人民監督法》、《互聯網媒體管理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法》等立法必要性與可行性研究,這些立法課題雖然暫未納入國家立法計畫,但是對於我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而言,具有一定的立法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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